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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点视觉

[即时新闻] 仪陇大学生求职意外死于宾馆,法院居然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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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08:34
这个内容是属实的。媒体报道的内容肯定真实,况且还有判决书。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归纳的这类似案件的判例,都是支持了诉讼请求的。

发表于 2017-8-14 0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本人想自杀的,住不住宾馆他都会自杀的,所以说宾馆无责也是说得过去的。
http://yuantcom12.duapp.com/ksa/1.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08:41
如果法律是用来维护正义的,那么请实施吧!人在宾馆死去的,而判决是这样,这样不合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09:09
应当是因为案子还在上诉,目前判决还没有生效,谁也不能发出来的

发表于 2017-8-1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7-8-1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7-8-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有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7-8-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还是有责任,只是多少的问题

发表于 2017-8-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宾馆是不是无证经营,跟自杀者死亡没有必然的联系啊,因为这个告宾馆,个人觉得宾馆有点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04
法院,是平民心中的一杆秤,在个案件怎么这样判????这个法官有问题,希望查查有没有行费受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07
无证经营是违法的宾馆是有责任的,死亡原因也值得深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3
宾死者的死因与宾馆无执照无因果关系,就算有执照他要自杀也拦不住,还能在房间里安个监控不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1:29
正是因为宾馆没有合法的经营证照,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没有,哪可能不存担责任?如没有身份证不让其入住,他本人回家仅40公里,乘车路途高速半小时到家,也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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