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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点视觉

[即时新闻] 仪陇大学生求职意外死于宾馆,法院居然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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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6 05:14
无责就是无责。各了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8-16 15: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宾馆没有营业执照,他才自杀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6 16:04
支持楼上这个说法:非法经营行为与周波的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宾馆业主因为非法经营罪被判刑,罚当其罪,也不该赔偿周波亲属一分钱

发表于 2017-8-16 16: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杀不是他杀。。。如果是他杀不管宾馆有没有执照都要负责。。。自杀这个没人可以预见。。所以强行要宾馆赔偿有点撒泼无赖的感觉。。。还有。。不要动不动就扣大帽子。。现在的网民不像头几年那么傻了。。

发表于 2017-8-16 2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父母就是想撒泼敲诈点钱,可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6 22:06
应该都有责任,只是多少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7 09:23
住不成宾馆他不可以另外找一个荒郊野外僻静的地方服毒自杀?他揣一瓶毒药回家,难道你们家会搜身不成?晚上睡觉躲在自己屋里喝了毒药,难道你家里人还会每隔10分钟进屋去查房?现在的人真的道德真的有问题,复读自杀找人家这样那样的原因,人家法院只认一条,无因果关系!死者不是因为住旅馆发现旅馆无证经营气得服毒自杀的。要我说,人死在别人房里,别人还嫌晦气呢,这叫躺着也中枪,没找你赔偿已经不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8 03:08
非法经营就已经是过错,必须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0:37
没营业执照的宾馆,死者没带身份证还允许入住的,都是给死者提供了条件,所以宾馆有直接的责任,为什么没驾驶证司机出了事故还要坐牢,一个性质!如果一个非法经营的场所一点责任都没有,何谈法律的尊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0:42
非法经营本身就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宾馆应有责任,应当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03
无证经营,还没责?那无证驾驶在什么情况下为啥都是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12
宾馆没合法手续,切还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入住,而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场所,首先侵犯的主体,就是不可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然应当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14
继续告,肯定大仪陇的垃圾法官吃了宾馆方的红包,把他狗日揪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28
在我们当地,一家办酒席(庆祝他家孩子考上了大学)的,一位客人去他家吃饭(本来患有心悸梗塞病),在吃饭的途中突然发病,主家立马打了120,在送医途中就死了,办,最后主家都赔偿了,才在我们当地发生的事。现在都是讲的人道,人死为大,只要人死在了你宾馆,都应当进行人道赔偿,何况你还是无证经营的黑店,不但应该赔偿,宾馆方的负责人还应该付刑事责任判刑,这才是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42
宾馆属于无证经营,,必定有一定责任,,判无责,,,说得过去????而且还无证经营了五年,,其中有无什么猫腻大家心知肚明,,,有些人出来说宾馆无责。。呵呵不是水军就是脑残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47
全他妈的水货判官!狗官!收了宾馆的红包,要不把你家儿子养这么大,也上完大学,同样死在宾馆去?狗官,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执法公正问题,像你这种狗官不配当人民的判官!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会遭到报应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57
年轻有为的生命,就这样就可惜了,希望有人伸张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1:59
当一个亲人去世的时候,家人的心情又是怎样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2:46
宾馆违法经营相关部门自会进行处理,但是与死者自杀确无因果关系。正所谓大慈悲难度自绝人,人若安心寻死谁又能拦得住,何况宾馆已经做出人道赔偿,楼主继续上诉胜算不大……伤心难过可以理解,但是还望理性,以后的路还长,希望楼主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积极面对人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9 12:58
你家也经历过此事吗?那你咋知道是自杀!相信这也是迟早的事,对不?应该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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