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委托人从受害者维权者变成了社区服刑人员,遭到了牢狱之灾那些真正违法犯罪的人都有保护伞,至今逍遥法外,我是不会服气的,我要继续维权。在办案过程,我们的陈述申辩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有耐心听一句,并且作详细的记录,进行核实调查。只是以很快的节奏忙着扣罪名进行刑事处罚。人关进了看守所,就开始拖延时间,并且还要退侦一个月。我不相信,现场十几个人,就是烧了一床棉絮角角往楼下甩。几十双眼睛都盯着那个现场,都来到现场都无法制止犯罪后果的发生吗?最终还是构成了犯罪的后果。我的委托人是向他们求助,难道是求他们来抓犯罪份子的吗。向他们求助他们不是负有中止犯罪的责任和义务吗。我们维权被他们逼得诚惶成恐无可退路。司法公正已经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我们还能做什么。在现场那么多公权人员都无法阻止犯罪的发生。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