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业委会成员做事情不合规不合法,重大事情决定从来不在小区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们的意见及建议就自作主张的决定!完全剥夺了业主们的权利,他们业委会是帮业主们办事的,哪有不经过业主意见就帮我们代表了呢?就拿这次发米来说,业委会只是把公告一贴出来事实就存在了吗?还更奇葩的是还莫名其妙的加上了其他业主名字在上面说什么监督员之说?被他们写上去的几个人压根就没有接到过业委会成员的任何邀请及其他的通知就把人家写进去了!请问他们业委会也没有在小区里面开个会也没有电话通知各位业主们的情况下何来所谓的说征得了大部分业主同意之说啊?完全是不实事求是的做法?不合规不合法的做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啊?流水庭院的业主委员会简直现在是无法无天的感觉啊?目无王法的感觉啊?他们胡作非为难道真的就没有那个能管的了的吗?国家何在??法律何在??职能部门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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