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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骑车带娃闯红灯被出租车撞飞,交警判定骑车女子负全责!电动车车主这样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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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33
是的,法律保护的是守法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44
幸好是无大碍,只花了1000元。如果撞成重伤、植物人或撞死了,就算电动车全责,出租车也要承担10%的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52
看到小孩可怜,可以给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56
决对是闯红灯的全责、要不这红绿灯就成了摆设了?难道对错都不分了吗?国法威言和在。我的个人任为有全责方还要给无责方倍尝一定的金济省时的一个规定出来自然就会有人自觉的尊守这个法律了。特别是在四川乐山的夹江县这里的路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从来都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在公路上横充置闯,把公路当成自己家的了,从不把汽车当放在眼里,开车的不管是什么时候都得让自己,这种现象不光是成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更加重蓉他们对生命的价值,一点都不为他人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57
撞死活该,这女的想投胎了吗,那么多抢红灯的例子,等几十秒会死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58
不能以弱势群体就不收规矩交警这样做才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7:59
人家幼儿园的小孩就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你白活了几十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05
我们这个城市也是骑电动车,三轮车闯红灯太多,翻越隔离带,这种人出了事它们就该负全责。出了事它们还什么弱事群体,我看它比谁都厉害,法治国家就应该以法律为准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05
守法的人民才是好人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07
以前不管三七二十一,总是开车的掏腰包,把这些人的观念养来,只要你撞了我你就跑不脱,于是乎就有很多横行霸道的螃蟹了!经常开车就遇到从不看左右车辆就横穿马路的,有次冒火了,我就问螃蟹:你不怕被撞吗?咋不看下车辆安全通过。螃蟹凶巴巴的回我:你们不知道看呀……我的天什么理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09
现在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没有以前的小车撞大车,都是大车的责任…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14
我国对于使用高速交通或者危险设备(工具)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出租车无过错,也应当承担10%的经济责任。当然,不是说出租车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就减轻了李女士的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18
我觉得   不管怎么说 她撞了人  就得负责任  她不撞人  人家不也就平安过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19
法律应该保护守法公民,要保护弱势群体一说就是扯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2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29
不要以为自己吃亏了你就耍赖,因为你违法了!不要以为小偷被误杀了,见义勇为者就该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29
只有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充分体现法规的公平,违规者应承担责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32
浙江的人就是这样骑车一点素质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34
这是活该 最讨厌这种不守交通规则的人了 害人害已售出只有出事了这辈子你才记得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4 08:45
这种人罪有应得,闯红灯,害人害己。还想让人家负责。想多了吧,早干嘛去了,脑壳被驴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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