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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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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34
我只想知道那里有卖狗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31
现在成都市狗满为患,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危害市民的安全,相关门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治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28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该对任何人养狗实习严格的管理:一、成立专门的狗管理机构,对各种狗进行专门管理;二、严格实行狗牌标志管理制度,对任何人养狗都必须像汽车装车牌一样装上不能去掉的狗牌!三、装狗牌时必须对狗进行登记:狗主人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项,并进行体检和注射狂犬疫苗!四、并像汽车一样,强制要求狗主人为自己的狗像为自己的汽车一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便为所有被狗所伤之人进行救治!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如果万一受到伤害,也有人为被受伤害的人民群众的治疗得到经济上的保障!五、狗主人带狗出自己的家门都必须栓上狗链!戴上嘴套!并不得擅自取下狗牌!六、在狗主人在购买或狗新生了小狗时,都必须到犬只管理办公室上牌!并交纳一定的费用!具体交纳多少,由犬只管理办公室确定!以维持犬只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人员经费!七、每年对狗进行年检!在年检时由合格的兽医对狗进行体检!在年检时由狗主人向犬只管理办公室交纳一定的年检费用!具体交费规则及数额,由犬只管理办公室制定!八、对不按规定上牌的、不栓狗链的、不戴嘴套的犬只及其它的违反相关规定的犬只,如城市卫生等项制度的,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犬只管理办公室制定!九、对狗的具体管理,由公安部门强制执行!所处罚金作为公安机关人员在处罚时产生的费用和意外伤害时的赔偿!其它的细则由犬只管理办公室制定!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27
建议公众场合咬人狗一律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22
依照上海的规定来,成都就没有一个规定吗?希望尽快规范起来,咬了人然后五百不到的罚款解决,真的厉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16
公安部门无法可依就不能立法吗?法要有力度,违者,立即猎杀狗,罚狗主人的款,同时关监禁。政府不作为,有法也是一张纸,事件怎么能制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06
这种行为应该对狗主人加重处罚或者刑拘。还要对份者所有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100%全额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8:05
日妈,这种民警有啥用,衣服皮脱了去种菜算了。白吃皇粮的家伙!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7
把养狗的人全拉去坐牢!他妈的些有这这份钱养狗!不如拿去捐希望工程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6
必须重罚狗主人,负不起责你就别养狗呀,养得起狗你就应该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4
直接扑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2
持狗行凶,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1
罚金太低了,5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款。。。罚金高一点效果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51
罚金太低了,5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款。。。罚金高一点效果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48
养狗遛狗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48
就不应该养这些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47
这些爱狗人士对自己的父母有没有那么好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47
这种情况直接拘留狗主人,重罚。待交出狗后将狗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44
关键看狗狗咬了什么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07:39
养狗不符合规范的要严惩,罚款上不到顶,还要刑事拘留,要弄疼,不然有些人不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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