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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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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25
民警失职,案件物证,事主必须交出来,要不就是抗拒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22
必需严惩遛狗着,还这样收容,等自己被咬死了就后悔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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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19
畜生犯的错,让饲养者代替它承担责任。该坐牢就坐牢,该罚款就罚款。该枪毙就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17
养狗我也不否定,毕竟中国几千年一来,都说狗对人是忠诚的,但是也有狗急跳墙这一说法。。个人觉得,自己养狗,应该对自己和狗狗还有周围邻居都要负责任。。在我们这边,狗咬人事件不少,而且多为儿童。。我觉得这个养狗问题可以好好解决一下,处理流浪狗。。家养狗带好狗牌,,没狗牌的就该好好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3:02
其实不养狗或者禁止养狗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41
畜生管畜生无用,人管才行,起码不会骗向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37
不签绳子溜大型狗,到处拉屎的,这些狗主人有个统一的名字:狗zazhon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33
成都人就这麻痹素质,没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30
唉!狗比爹妈更重要每把养狗心思化在父母身上就可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29
中国的爱狗人呢?怎么不出来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26
可以判狗主,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缓判。若被狗咬的人因的狂犬病死亡便改判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24
1.刑罚太轻!要加重!可以一枪毙其命,一刀毙其命!因为它时刻威胁良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世上有什么比生命与健康身体更宝贵的吗???
2.什么叫无计可施???派人蹲守不就得了!!!!就像蹲守犯罪分子一样!
3.恶犬犹如恶人!应制订同等处罚措施!
4.违规恶犬饲养人犹如窝藏罪犯者或者纵容犯罪分子者,一样也应该严惩!甚至更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22
A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18
擦尼玛的爱狗人士,现在怎么不站出来BBBB说话了呢?人打狗的时候就出来BBB的。现在狗伤人了,怎么没听你们来放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10
依法处理,找不到依据是执法者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07
惩罚力度太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07
惩罚力度太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2:02
明显的狗和主人的过错,应负全责,居然无法可依。加之维权成本太高,受害人欲哭无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30 11:50
对养狗主人不讲文明:因为他她它们想发生性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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