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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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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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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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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5:19
这年头人命不值钱,狗命才值钱,畸形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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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9
如果出现两个主人,一并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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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9
狗主人可以耍流氓,不负责,被咬的人却必须容忍,大度,且为自己的遭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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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9
真心讨厌很多没钱没素质的养狗年轻人,我们小区就有几个租房的年轻人养狗,又不栓绳子也不戴嘴罩,还在小区训练狗来回的跑跳,看到认人害怕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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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8
不是有那们多爱狗的吗叫他们出来他们就是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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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8
年年都出现这种问题,应该重视一下,还有这些养狗的,大便到处都是真的很烦很烦,特别是龙泉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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堝敵縿
堝敵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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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6
发表于 2018-8-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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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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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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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5:18
劳资就觉得就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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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7
谁来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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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7
我们在枣子巷15号小区,小区里的狗几乎都没套绳子,而且有些养狗的特别凶。有一次我带着孩子路过小区的主通道,有个女的和她的大型犬狗狗玩飞盘,她站在对面,而狗狗刚好现在我们这边,我不敢过,于是跟她说,能不能帮忙把狗狗牵一下我们过一下,狗主人给了我一个白眼,说,又不咬你!然后继续玩……还有一次,也是带着娃出门,突然从小区内的草丛里窜出一只狗,那条狗貌似长疮了,毛都掉得一坨一坨的,一身脏兮兮的……所以现在我都比较怕下楼。而且那个狗屎,真的,如果晚上回家在我们小区走一圈,踩到狗屎的几率可以说相当之大。大家也都是要当父母的人,或者已经当父母的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子女生活的地方到处都是狗屎。政府的以往的政策都是空谈,哪有什么执行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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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7
20年潜伏期!20年的精神损失费!每半年复查费!等等应该要赔付200万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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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6
狗出门必须嘴要罩好,没罩的不论是否有狗牌还是有接种记录,管理部门都能带走狗,或处罚款!这样才能少出现被咬事件,也让管理者好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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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6
治标得治本。如何纠正所谓爱狗、爱心人士的扭曲心理,禁止养狗才是关键。什么法、罚?费那鸟劲干啥?沒什么用的事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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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6
狗伤人一肯配合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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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6
都是当地政府不作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方平安取绝于当地政府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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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6
我觉得啊早就该整治一下了,小区里到处都是狗,有这么多被狗咬了的还不吸取教训,就该把成都小区养狗的好好整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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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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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5:15
应规定养狗者必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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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5
没有主人的狗就当野狗,安全部门就应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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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15
处理太轻了,应该对他进行民事诉讼,精神弥补,后续跟踪如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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堝敵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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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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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行为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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