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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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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太罚少了,应该罚他狗日的肉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既然有人想顶包!就两个一起罚!养之前高高兴兴的,出事了就躲!牲口有啥区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狗这种生物,你不去主动逗它,它是不会反扑的,图片以及描述都是针对的大型犬,养狗的主人,大犬出门还是拿着绳子吧

发表于 2018-8-14 14: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不是人,它不能像人一样去辨别对与错!所以政府除了对养狗有针对性的出台政策以外,能不能对狗主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狗主人即是狗的监护人,如果狗出了问题可以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处理狗主人,就像24城这个情况,是不是可以根据狗主人没有按照相应法规养狗,去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毕竟这个是可以毁掉小孩子一辈子的事!想想今年这样的事出了多少了,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很严重!真不敢想像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父亲我当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一个普通的父亲,我很负责的说一句,我的孩子就是我生命的全部,如果我的孩子出了事,必杀了我还难以接受!所以我觉得对于不文明养狗这样可能导致恶劣后果的行为,应该直接使用法律手段,不然法制社会就是空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应该全部灭绝,对养狗者追究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一律击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10
首先赞同必须戴狗牌,但是有牌的狗咬人是否就算合法?如果咬了人预防药苗达不到效果死了人怎么算?再是那些狗狗一出门见到青草就拉屎拉尿污染环境,你家养狗还得环卫工人掏大便?建议没条件的楼房住房就别养狗狗了,因为你的住宿条件就那个样,说不准你爹妈一日三餐的消费还不如狗食费高呢。声明我不是有钱人,也喜欢狗狗,但我觉得养狗的副作用太多了,狗狗的地位不能临驾于人和公德之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9
最好的办法是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9
为了一己之私,伤害别人的公共利益,这些人不配养宠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8
这个判罚太轻了,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8
养狗需要规范,这点我双手表示赞成,但是带了牌的狗是不是就不咬人了喃?这个治标不治本的事,也就是说以后养狗要交税直接点说这样还要好点,养狗是富人的事,与老人和穷人无关是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8
禁止养狗,狗咬人,主人应重罚重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8
和以前一样成都市曾经就进行过一次对不拴狗绳的狗和流浪狗进行过一次扑杀。现在还是可以的嘛。大型狗就不应该在城市中驯养。应该加强管理。对于本次事件既然他没有办法赔偿就把狗杀了。把那个人的财产进行拍卖进行赔偿。

发表于 2018-8-14 14: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是拘留和罚款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关键是伤者的费用。还有什么叫城市?什么叫农村?在我们心目中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概念,不要居住在城市里玩一些野外的生活,什么狗狗猫猫之类的宠物爱好者们最好管好自己在去管身外之物吧,什么无业游民没钱还住在大城市养宠物,简直是好笑的无聊。赶快为自己的麻烦买单吧,(伤者的所以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7
这些养狗的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7
狗主人还还应该为狗买意外伤害保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7
不承认,说明他连狗都不如,赔不起,直接没收并处理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7
更正,对不起!把“人民“写成“人千民“,特此更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现在的社会这么乱套了,难道人的命还不如一条狗吗?很是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我不是很喜欢狗狗,以前有养过,因为我的孩子小所以送人了,害怕伤害得孩子,更担心伤害到别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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