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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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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55
城市里严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54
有的养狗人对自己的狗宠爱有些过分,却舍不得给自己的父母花一分钱,这些人真的是狗娘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48
城市里养狗有何意义?这些人纯粹是心理不健全!建议严禁在城市里养狗,特别是养那些大型烈犬,同时政府应该组织人员捕杀流浪狗,消除安全隐患。让那些不守规矩的养狗者被狗咬或得狂犬病试一下,看他们还敢不敢养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47
狗若伤人,重罚,若伤人严重,直接剃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42
80%的狗唾液里都有狂犬病毒,狗也应该打预防针,很多遛狗的认为自己的狗不会咬人,但兽性何时发作不在狗主人的控制下。一但发作,给别人造成伤害无法弥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36
养狗最好不带到公共场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34
管理强硬点,将狗主人判刑20年,再也不会有人遛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18
养狗者,狗伤人应当判刑其养狗者,量型弧度不因养狗者与狗为监护人而减轻,养凶器应当加重(至人死亡的判处死刑)
其它若干意见,
一,地产公司修建养狗院,如同养老院统一院出养
二,组织打狗行动,城管,见狗就打死,绝不允许任何狗院外活动
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16
养狗管理工作,落实很重要,管理机构如果像交通管理那样不是很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08
在任何公共场合都不能,因为一旦发生意外没人能来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5:05
对于养狗问题,不能只落实在纸上或口头上,而且要有专门管理机构执行,不能都在说,都不去落实,可以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社区和村社,谁管理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4:42
爱什么?显摆,上街溜狍者缴押金百万,伤人什么有保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4:36
灭狗,把狗的主人收监,情节严重死刑!附带民事诉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4:04
养狗人无业,没钱赔付被咬小孩的医药费。这是都市圈生活人的素质或德性,无业做就贪耍养宠物是吗?自己生活费哪来?应该要狗主人负责小孩的医药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3:21
这世道变了,狗比人重要,狗比人吃得好,对狗比对父母好,夫妻俩可以不要小孩但必然要养条狗,经常听到喊狗幺儿,幺女的,真TM恶心。照顾狗那么好,照顾父母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2:34
没钱麦方赔在再不行工地干活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2:11
成都的犬口管理条例是养狗人订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1:53
建议养狗收税,增加财政收入,并加强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1:51
凡是在公共场所,没有拴绳并牵着的就应认为是野狗,必须捕杀(因为是人的命重要)。而不听劝阻者不应是五年不得养狗,而应该是终生不得养狗。如果制度不严,永远都有犬伤人事件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01:35
提高狗伤人狗主人赔偿力度,立法提高违法成本让狗主赔得倾家荡产!这是人类社会,要遵重人的生命权,搞得来狗比人重要简直无法无天,你爱狗你天天搂着狗勒个没人管你,生些狗儿子就安逸了你们就在家爱吧爱得昏天黑地没人管你,尽情享受狗伦,享受人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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