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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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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6
成都市的犬养条例应该修改了,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其他地方都应该加强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6
很多小区物管没有管理

发表于 2018-8-13 2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典型的政府不作为,出台的狗屁管理条例犹如废纸一张,根本没看到过有人在管理或执行,到处都能看到遛狗的人出门遛狗大多没有给狗栓绳子,更不要说给狗带口罩。至于狗有没有证或有没有打过疫苗,那就只有鬼知道了。本来城市养犬管理是可以做到防患未然的,没有经验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养犬管理方法来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养犬管理条例,可非要等到狗伤害到了更多的人才会来重视这个问题。而且成都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处罚力度,区区几十百把块钱犹如隔靴搔痒,绝对达不到治本的效果,应把养犬管理纳入刑法,违反养犬管理就是犯罪,要坐牢或重罚,必须要狠狠的重罚养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5
现在,有人不知道是不是生不了孩子,老叫狗儿孑,看咬了这十二万人,就该叫,所有养狗的人多赔偿一点,就不想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5
其实我对养狗的人还是非常害怕,一副假仁义有爱心狗比人金贵的人,狗可以伤害人,可以把人咬死咬伤,但是人要打了那就比杀了她妈挖了她祖坟还恼火。说狗都是无辜的,没爱心咯,是你自己人不懂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5
只能在家里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4
管好自己的爱犬!如养特种狗应做家养!外出心须绳索带扣不超过一米五安全范围。一次外出孙女险被狗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4
拴养,代套,到公共地方去,主乀必代收拾粪便的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1
应该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30
凡是养狗的,每年收养狗环境污染费一千至一万。只要在街上看见狗就发款一百至一千,凡咬了人的狗,狗主人负全责,因狗咬人至死的由狗主人抵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9
这条恶犬就该碎了,狗主人也应受到惩罚,这么凶猛的狗本就不该放出来,狗和主人都是害人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8
很讨厌那些养狗的人恶心死了对老年人远比狗,狗是他妈老汉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8
成都流浪狗过多没人管理,如果咬了过路人谁承担后果,被流浪狗咬了凶多吉少易感染狂犬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7
最少也是扰乱公共制序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6
养狗管理措施就应该写入法律,严惩侥幸狗主人,上街遛狗不带狗嘴笼,可以直接报警警察拘留5天,态度不好拘留15天,养狗每周定期到防疫站注射狗用疫苗,一旦发现未注册,强制拘留狗主人,周而复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6
增税养宠物,浪费资源税。1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6
养狗管理措施就应该写入法律,严惩侥幸狗主人,上街遛狗不带狗嘴笼,可以直接报警警察拘留5天,态度不好拘留15天,养狗每周定期到防疫站注射狗用疫苗,一旦发现未注册,强制拘留狗主人,周而复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6
到底人重要还是狗重要。还把狗收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4
养狗的应该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2:24
我认为对与不按规定养犬只,且造成狗伤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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