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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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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8
咬人的狗主人,没有钱,那就判刑,要不总是有各种理由拒绝赔偿,狗主人就应该负责,他是狗的监护人,狗咬伤人,他是主人就应该成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8
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经常有狗袭击人,很多养狗的人,多次投诉,都无效,请相关部门来管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7
错的当然不是狗,是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7
真是无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7
没有人牵的直接就打死!!!管他妈的那么多!!只要咬人就把主人拿出来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6
所有规则纳入诚信,信誉里,个人德行一生

发表于 2018-8-13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养狗要严惩要向国外学习,否则狗祸接连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6
不文明养狗重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6
没钱简单啊,卖了他的房就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6
有的人不认父母只认狗因为狗养了他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6
我认为在城市里就不应该养狗,因为再好的狗它必定有兽性发作的时候,谁也难以意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5
只知道到处是没有拴绳的乱跑的狗,咬不咬人就不知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5
这跟逗不逗狗没有关系,狗主人出门就该带狗套,如果不带,狗咬了人我是要肯定要连狗带主人一起打,照死了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4
如果给管理者费用,他们就跑得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4
我说就不应该养大型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4
应将不规范养狗造成咬人事件的,纳入刑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4
希望国家规定禁止养犬类。养狗的人都他妈变态,心里不健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3
最好是成中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2
因该列进国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0:22
坐标双流、温江 遇见两三次 烈性犬(只要皮紧的我都习惯称 比特)还不牵绳 有次直接冲到我面前 尖叫了几声 吓惨了 狗主人还慢慢悠在后面…还有此骑自行车赛也不牵绳子这狗远远望着我 ,吓得我狂叫 谁的狗 不牵绳。狗主人还慢悠悠的走了 真的是吓到我动都不敢动,看我一直尖叫 狗主人又走回来拿手把狗牵着 示意我可以过。劳资有脾气的 主要是怕他牵不住 提着自行车穿过绿化到横穿马路到反方向车道 骑车走了。
有时候真的想不通 你家养的这种狗 真的是可以分分钟要残人的 违规饲养就算了 还不牵绳…你自己被咬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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