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在无利的况情况下都算是无尝搭车的话,,我个人觉得要分两种阿,一是给过路费和油钱,这和算是无常搭车,別人搭对方车去了还承担了来回的过路费和油钱,这种绝对不能算是无尝搭车的,像这种情况对方已经是得利了,你们想一想,如果从广汉到成都,我们不管朋友请吃饭,还是去旅行,来回油费比如三百元,在加上来回过路费算一百,,一共比如四百元钱,假如我去不搭你的车,你一个人开车去,开车的本人就要多开支四百元,如果我要搭对方的车去,,对方的条件就是要我承担来回的过路费和来回的油钱,那我给的这个四百元钱算不算是对方开车人得的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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