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激力赞同无偿无责。去年我和老婆开车去旅游,同单位的同事一家三口要座我的车一起去,又是楼上楼下,有时又相互请喝酒的,所以我就同意了。出去几十公里就出了交通事故,他们一家三口座后排,他坐中间,老婆儿子坐两边。交通事故就是他胳膊骨折了,其他人什么事都没有。后来住院一个多月,医了二万多元,保险公司陪了。他给我说回家后要疗养一、二个月,要我偿二个月的工资及营养等费用1.5万元。我本想他出院后,我出于良心应该给他5至8千元。没想到他主动找我要1.5万元。我也不想大家撕破脸皮,算了,给他1.5万元。就当吃一亏长一智吧。后来大家都在评论他,不敢和这人打交道。如果法律上有规定非营运、非有偿性的事故,除保险公司负责之外的车主或驾驶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现在我的车平时都不愿搭其他人。这个人际关系真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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