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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漫山红叶

请教论坛网友指点,民政及宗教局佛教协会答复;购买西充县多扶镇圭峰禅院灵位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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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漫山红叶 发表于 2018-9-5 21:41
你是宗教局的吗?任何由宗教局审批的正规寺庙都可以存放灵位吗?为什么栖乐寺,清泉寺没有?你的保证依据 ...

清泉寺有啊!自己去看。我一个朋友就在清泉寺给他父母买的灵位
发表于 2018-10-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在寺庙存放骨灰和灵位不是不可,父母若是信佛,过世后能在佛身边继续修行,也是一种信仰。寺庙修建这种场所也是需要钱的,不过,不能站在以赚钱为目的立场上,那样有违佛法教义。在宗教场所摆放灵位,应该随缘,你觉得应该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不给也行。祈福超度佛事应该是随缘,多少随缘看你自己条件和发心。所谓给钱其实应该说是居士对三宝的的供养,为有需要的人念经祈祷是寺院提供之服务,供养随意,贫者不供养寺院也一样应该照代念经祈福。

发表于 2018-10-26 00: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DX▅▆▇◤ 发表于 2018-10-25 11:32
个人认为,在寺庙存放骨灰和灵位不是不可,父母若是信佛,过世后能在佛身边继续修行,也是一种信仰。寺庙修 ...

     事实上圭峰寺的运作方式己经违背了国家政策和佛教教义了。况且这个寺庙卖一片瓦都是五十元。他会让你随缘进入海会宫吗?
   

发表于 2018-10-26 0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各地寺庙越建越多,有的寺庙甚至不能维持基本的日常开支,上个世纪有的寺庙建起了骨灰存放塔或地宫,经济状况日渐好转,所以,更多寺庙纷纷仿效。而有的寺庙经济基础薄弱无力建造地宫类骨灰存放处,转而采用由寺庙提供场地,社会资金进入寺庙经营地宫类骨灰存放点,所得巨额利润按比例分红。
     第三种模式是由社会资本在某个寺庙进行全方位打造,(当然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源就需要神化和政治化某个住持 这也是在打造范围内)。再由社会资本单独经营地宫若干年后再将地宫等骨灰存放地交寺庙管理。西充多扶圭峰寺应该属于第三种。而这种模式对丧家损害最大,社会资本讲究回报率,他们会在期限到来之前最大限度的利用地宫类骨灰存放地的使用率,到期荷包装满轻松走人。而寺庙接手的是一座装满骨灰盒的大坟瑩,试问那时谁还会经常去坟地游玩,游客日少而地宫又无收入,谁来管这个没有收入和回报的殡葬庙宇?
       二十世纪以来,全国各地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动荡时有发生。

发表于 2018-10-27 0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这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之后,也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警党,2009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对宗教界以教敛财的行为有所限止,特别是2016年后,当中央有关部门发现基层政府对这种行为多以敷衍了事,阳奉阴违,制止不力,进而提出了禁止的规定。           
     2017,2018年更是严查严禁!然而作为基层人大推荐选拔为上一级人大代表的际亘却置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继续放纵福建商人推销海会宫,继续在圭峰寺存放骨灰盒,欺骗上级多次督查,阻挡游客进入海会宫地界,大力完善海会宫的内部装修。这样的人大代表是谁举荐的?西充县佛教协会,南充市佛教协会,县市两级有关部门和基层人大难道不应该承担一点什么责任吗?

发表于 2018-10-27 08: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字,是警觉不是警党,希望理解,原谅。

发表于 2018-10-28 21: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网友向帖主推荐南充清泉寺海会宫,并称他也给亲人买了一块灵位,实话说清泉寺也在严查之内。请不要误导哈。

发表于 2018-10-29 0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际亘,在多方的共同运作下,许多信众,特别是南充市区内的年青女信众认为际亘举手投足间都充满神秘,有段时间际亘在相当众多的信众眼中是神圣的化身,当然运作的幕后人士让其刺血书佛,从多扶场口一拜一跪上山 ,多次邀约信众集资购买魚类去南充市中心嘉陵桥头放生。以期引起轰动。作秀是十分到位的。

发表于 2018-10-29 1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9 15: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换了个手机,试试来麻辣论坛逛逛。

发表于 2018-10-3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钻空子。

发表于 2018-10-3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西充的际亘尚能低调行事,与仁和万年寺住持德光成为佛教中好友,际亘多次游说并许以高额衣单费让徳光主动让出万年寺住持之职。然而当他获取两寺住持之后,拆了东墙补西墙,将万年寺的香火钱挪去圭峰寺修天王殿, 引起德光师的不满,扣下存在银行的数万元钱。际亘根本不顾惜僧侣之情,依理处理。而是鼓动县民宗局,佛教协会出头,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想让徳光坐监!最后公安机关认定徳光没有过错,际亘才没有得手!

发表于 2018-11-1 2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际亘和德光从此势同水火,由于德光没了住持之职,在万年寺也就没了身份和地位,只有与际亘妥协,际亘给了一些好处,德光只有灰溜溜离开苦心经营的万年寺。

发表于 2018-11-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划重点,划重点,划重点。重要的事说三遍用红字。【国家】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第三条
    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
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有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
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二十四条
    寺院不接受社会上的单位或个人在寺院区划内开设商业、服务网点或举办陈列、展览活动。如确有需要,须征得寺方同意,并报请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所设网点和举办的活动均应以不影响寺院清净庄严、不损害寺院权益为原则,纳入寺院管理范围。


发表于 2018-11-3 2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号入座莫,哎哟!条条都是干货,看来际恒大师麻烦大了!

发表于 2018-11-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不应该对号入座网友自有评说,不过际亘起码违背了第三条一寺一住持,第五条僧尼同寺,第十二条未满二十岁不得受三坛大戒,二十四条以教敛财用商业模式经营寺庙等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触动了中央规范佛教行为的三令五申。趆过了法律法规的红线。

发表于 2018-11-5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一个帖子南充个素食沙龙 曰《欢喜缘.清心素食馆》他们五颜六色的蔬菜五谷杂粮耕耘自己的心田https://www.mala.cn/thread-14299097-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发表于 2018-11-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确信的是际亘参与了设在南充西山脚下这个素食馆的商业运作,应是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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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402人,实到317人,因病因事请假85人,出席人数符合章程规定。
会议听取了演觉副会长通报的本会九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对国旗进寺庙、治理佛教商业化等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根据会长会议提议,会议接受学诚辞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同意由演觉副会长临时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

会议认为,九届二次理事会以来,本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坚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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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际亘是不是应该学学学诚法师因自己的行为辞去南充市人大代表,西充县政协委员,南充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西充县佛教协会副会长。并建议西充佛教协会免去际亘圭峰寺,万年寺住持。还佛教一片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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