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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广安区公安局、城管局、或北辰街道办事处应该对香江国际小区非法拦路拦车已近半月进行书面处置并发通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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