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具体问题:
1)据本人所知,拦路实际上是栏小区出入口,原因为物业不作为,导致小区秩序混乱、安全得不到保障,另外有部分不属于小区住户将车停进小区车库;
2)该小区原由于开发商涉及行贿而被处罚,接房8年至今产权手续无法办理、相关设施尚未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接到反映后未能及时作出处理和解决,导致民间矛盾激化。政府对开发商的行政处罚,让小区业主成了这些处罚的直接承受者和受害者。
3)小区现在产权事项尚不明晰,但开发商违规对外出售本为公共配套的车位,小区业务多处请求职能部门处理但均未得到积极处理,因而业主只能自发为维护小区利益进行自保行为,以阻止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排除和侵害。
最后,想请问相关职能部门,您们懒政要到何时才能结束?自身之前因与开发商存在的不法职务行为何时才能自我承认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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