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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九阳光

广安区公安局、城管局、或北辰街道办事处应该对香江国际小区非法拦路拦车发通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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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2:41
有本事就让业主委员会出书面拦路拦车告知并盖章,非法拦路拦车是侵犯公民合法的人身财产自由,警察应该依法 ...

业主委员会正当行使权利,不需要任何书面宣示,你也不会就你明早要吃面还是吃饭对外做一个书面公告吧?这是你的合法权利,而且是物权权利的行使,本身就是对世的、绝对的。我也一样,我关好自家的大门,不让外人进来不需要任何的公告,不需要向任何人表白,他是固有的、绝对的。

发表于 2018-10-24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宣布合同无效之前,任何违反治安处罚法甚至刑法行为都要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置

发表于 2018-10-24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把金山香江国际小区的规划图出示出来,拿不出就是无理取闹。只有金山渠江怡境规划图,看下购房合同不要无理取闹

发表于 2018-10-2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2:52
你认为是业主共有的车库,你就起诉开发商侵占了你们业主的车库啥

我真得给你普普法,开发商与你是合同行为,直接侵害业主权利的是外部车位购买者,这里面是两对权利义务关系。
1)外部车位购买者对业主权利的侵害,业主首先是排除妨害、阻止侵害,能自力救济的,谈不上公力救济,无需起诉谁,阻止侵害就行;
2)外部车位购买者的权利得不到行使,首先看有没有产权证明文件,如果有,业主对你的阻止属于侵权,你可以起诉;如果没有,你找你的合同相对人,开发商将无权处分的财产与你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权利无法行使,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追求其违约责任。
以上是民法、私权领域的所有解决方案,如果大家在处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涉及违法犯罪,该行为按照治安处罚法、刑法处理。
反正最终说到底,该车位如果没有独立产权、属于公共权属,又得不到业主的共同补充允许,你这车位的权利,不可能行使的了,因为一物一权,他既然是属于业主共同的,那非业主无论如何也无法取得该物权,除非业主后续进行让渡,将该物权转让给你。而你的物权得不到行使,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能起诉开发商,但由于上述两对权利义务加入存在牵连性,可以将业委会列为第三人。赶快去吧,认为自己冤就去法院起诉,但对小区全体业主的起诉你肯定赢不了。

发表于 2018-10-24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4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3:04
有本事把金山香江国际小区的规划图出示出来,拿不出就是无理取闹。只有金山渠江怡境规划图,看下购房合同不 ...

你才无理取闹,不是本小区的,叫私闯懂吗?什么交外来人员?你妈喊你读书,你要去爬树

发表于 2018-10-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下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就清楚明白了
发表于 2018-10-2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2:53
在没宣布合同无效之前,任何违反治安处罚法甚至刑法行为都要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置

不存在的,你的合同时有效的。这个没有否定他是有效的。

但你与开发商的关于物权的买卖是无效的,他是无权处分。跟你打个很简单的比方,你和A两人签个协议,合同约定A把B的房子卖给你,A无权处分B的房子。就这么个意思,你说你能取得B的房子不?你说你去B的房子里B会不会把你赶出去?

至于你买车位的合同是否有效,两种情况:1)有效:你不知道A骗了你,你是善意的,这种情况下合同有效,你可以主张A承担违约责任。  2)无效:如果你知道A无权处分,或以明显的低价取得得利,很大可能就是被评价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那你这个合同就自始无效。
发表于 2018-10-24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3:04
有本事把金山香江国际小区的规划图出示出来,拿不出就是无理取闹。只有金山渠江怡境规划图,看下购房合同不 ...

    业主基于自己房屋私有的部分和共有的部分行权,阻止外来侵害、维护业主利益,这都被你说成无理取闹了。规划图是公有的,不是每个业主都能拿的出,另外,规划是建设项目的事前许可,并非物权证明法定权证,物权的证明方式是动产按占有、不动产按登记。业主不让外部人员和车辆进入是业主的固有权利,你若认为这种阻止你进入的行为构成对你的权利侵害,你应当出示你的权属证明。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对业主没有当然的约束效力,业主不是你的合同相对人,而且业主已公开表示你们签订的合同涉及对业主财产的无权处分。
    你自己想一想嘛?假如你有一间店,然后我和张三两个签订个合同,我把你的店卖给张三。你觉得,张三哪天去你那里能把店占位己有不?你觉得我把你的店卖了这个合同最终能导致物权转移不?  你想多了,赶紧找开发商去吧。

发表于 2018-10-24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起诉开发商赢了官司就有上千万的停车位,祝你们成功!

发表于 2018-10-24 23: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3:38
你们起诉开发商赢了官司就有上千万的停车位,祝你们成功!

你起诉小区业主赢了官司,几层楼的车库都是你的

发表于 2018-10-24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时代老农民 发表于 2018-10-24 23:21
不存在的,你的合同时有效的。这个没有否定他是有效的。

但你与开发商的关于物权的买卖是无效的,他是 ...

你认为开发商欺诈销售车库停车位可以拨打12315依法投诉 ,你认为开发商违法销售车库停车位可以依法起诉开发商,祝你们依法维权成功!

发表于 2018-10-2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库是开发商的,在公开出售15天之内业主只有优先购买权,何况公开出售6年了,还剩了几百个车库停车位,赶快购买才是硬道理,再观望没得了  ,想买就没得了。
发表于 2018-10-25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23:38
你们起诉开发商赢了官司就有上千万的停车位,祝你们成功!

不管怎么说,这种与开发商串通意欲非法侵占业主利益、不当得利的行为,是不应该被鼓励和许可的,这种行为理应得到阻止。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随时阻止你的合同权利的不当行使。不要试图在公共舆论空间通过发表片面性、不实性的帖子恶意引导,小区业主对小区的共同空间管理只要不超出法定范围和空间,其依然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你若认为自身购买的车位无法使用而造成权利侵害,请依照法定程序寻求救济。

发表于 2018-10-25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可以起诉购买停车位的或开发商,城管执法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你这下拦路拦车 ,公安就会依法处置
发表于 2018-10-25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5 00:13
你也可以起诉购买停车位的或开发商,城管执法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你这下拦路拦车 ,公安就会依法处置

其实,你应该检讨一下自己,为什么要去人家的小区买一个没有产权的车位?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人家这还是跟你玩的明谋,算幸运的了。我见过其他的案例,像你这种不顾业主反对在其他小区买车位的,好多都是得不偿失,修车的成本都够换好几个车位了

发表于 2018-10-2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时代老农民 发表于 2018-10-25 00:38
其实,你应该检讨一下自己,为什么要去人家的小区买一个没有产权的车位?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人家这还是跟 ...

莫题那敏感话题了
发表于 2018-10-25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5 00:13
你也可以起诉购买停车位的或开发商,城管执法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你这下拦路拦车 ,公安就会依法处置

执法局是要求物管不要无故阻止,如果业主的半数以上联名或业委会对物管提出通知,阻止你的车进入,你再试一下看执法局还管不管这事。不要拿别人的忍让或迁就不当回事儿,拿些莫须有的东西来做挡箭牌,业主的权利依法捍卫,你能只手遮天那你让执法局责令一下业委会或业主看看,物管是依物业管理条例行使职务,业主和业委会是维护自身权利不受侵犯,你看执法局还有没有权限管,这种合同权利纠纷他也一定让你去起诉合同相对人。
发表于 2018-10-25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lshyllm-03 发表于 2018-10-25 00:45
莫题那敏感话题了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邻里问题理比法作用更大,居民自 治讲求和谐,说白了都是开发商行为的受害者,互相应该体谅,按理说一方在维权,另一方应当支持,但若还助纣为虐成为群体敌对,其实是没有正面收获的。总之,还是应该责成开发商全面履行义务,完善产权界定与权属证明,小区这么多问题,职能部门当时就真的尽职履责了?很多群 体 事 件就是这样被积累和放大的,业主是最无辜的,其他方多多少少都有过错或是基于职务的作为、不作为义务未能全面履行,而业主的冤,就只有一个可以解释的理由,你只能说他运气不好呗!我是替业主不值。
发表于 2018-10-25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5 00:13
你也可以起诉购买停车位的或开发商,城管执法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你这下拦路拦车 ,公安就会依法处置

拦路肯定是不对的,但小区的大门拦非小区的禁止驶入车辆和行人,这可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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