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杨医生们:这个小区车库产权有问题,开发商是无权处分,外部业主买了也依法不能取得物权,这涉及到你们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要这么顽固,这边业主和你们都是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受害者,都应该积极主动向各自的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你就扭住这边业主,这没有意义,你那买卖合同对第三人又不貝约束力,如果你执意想要这个车位并使用,那也估计得等房产证下来确权了以后了,没确权之前,小区整体移交,业主基于占有的优先保护,物权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归于业主共有,如果确权以后确证是开发商的,你可以基于确权的行政决定或司法裁判取得。另外,开发商对业主存在重大而广泛的违约事实,这后续都会逐步进行主张,你们应该清楚,这开发商现在就没有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即便最终确权这些车位是开发商的,那估计也不够抵偿其违约赔偿金的,而业主基于占有,在债务的求偿权上是优先于你与开发商的这种合同之债的普通债权,到时候你啥也得不到的可能性更大。大家都是受害者,是同一条船上的,给你指路让你基于合同权利无法实现而申请解除合同向开发商主张退款和违约责任这是明路,信不信由你,你也可以自己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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