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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九阳光

广安区公安局、城管局、或北辰街道办事处应该对香江国际小区非法拦路拦车发通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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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负4楼是人防停车位,开发商不能出售,你们或请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弄好可以做你们的公共停车位,规划内车库停车位是按物权法74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65条可以出售的。你们或请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完善小区设施设备达到综合验收标准,也可以依法督促开发商向住建局交清大修基金,向税务局交清税款。不过,因滨江路的消防通道未修好,办房产证只能慢慢等待,希望你们依法维权,不要违法维权,违法维权是要被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罚的
发表于 2018-10-2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几个一下就不闹了。

发表于 2018-10-2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自己认为就是。认为开发商违法销售停车位可以打12315、12345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开发商是公开卖车位,又不是偷偷摸摸卖车库停车位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是是白搭,国家建设部早就做了规定,以后的小区必须开放型小区,慢慢看嘛!http://www.gov.cn/zhengce/2016-02/21/content_5044367.htm
发表于 2018-10-2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办房产证 发表于 2018-10-25 10:36
不是自己认为就是。认为开发商违法销售停车位可以打12315、12345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开发 ...

这可不是自己认为的事情,小区内的非产权车位是公共配套,只能向业主租售。小区业主自家进来外人,自然有阻止权利,对方认为自己有权进入而被阻止需要举证自己享有物权,拿出产权证,而不是让小区业主证明你妈是你妈。开发商是公开卖车位,这不表明他是有权处分,他卖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他的,你觉得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上,这个东西靠合同就能取得吗?不动产的物权生效依登记,请问这个车位你们在哪里登记的?谁给你们发的产权证明?任何人无权处分非经允许和授权的第三人财产,该项处分合同有效,但不产生物权效力。还是那句话,我无权和张三约定签个合同把你家的财产卖了,道理很浅显,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很重要,请不要与开发商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利益。小区有权管理业主的共同财产、对侵害行为加以制止,虽然你们签订合同基于你们各自的意思自治他人无权干涉,但你们行使合同权利造成对他人财产、住宅安宁、小区秩序、公共安全的侵害,因此,你们的合同权利得不到行使,你们可以基于合同之债向合同相对人(开发商)主张权利。开发商也可以主张该车位属于他所有从而使你们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权处分,但该主张只能由开发商向小区业委会主张,小区业主及其业委会与外部非法购买小区车位者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小区业委会异议时开发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公摊面积、公共配套进行确权。
发表于 2018-10-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疯子疯子疯疯子 发表于 2018-10-25 08:36
拘留几个一下就不闹了。

拘留也是法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依法行政的产物,请勿法盲判法。小区内的非产权车位是公共配套,只能向业主租售。小区业主自家进来外人,自然有阻止权利,对方认为自己有权进入而被阻止需要举证自己享有物权,拿出产权证,而不是让小区业主证明你妈是你妈。开发商是公开卖车位,这不表明他是有权处分,他卖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他的,你觉得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上,这个东西靠合同就能取得吗?不动产的物权生效依登记,请问这个车位你们在哪里登记的?谁给你们发的产权证明?任何人无权处分非经允许和授权的第三人财产,该项处分合同有效,但不产生物权效力。还是那句话,我无权和张三约定签个合同把你家的财产卖了,道理很浅显,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很重要,请不要与开发商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利益。小区有权管理业主的共同财产、对侵害行为加以制止,虽然你们签订合同基于你们各自的意思自治他人无权干涉,但你们行使合同权利造成对他人财产、住宅安宁、小区秩序、公共安全的侵害,因此,你们的合同权利得不到行使,你们可以基于合同之债向合同相对人(开发商)主张权利。开发商也可以主张该车位属于他所有从而使你们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权处分,但该主张只能由开发商向小区业委会主张,小区业主及其业委会与外部非法购买小区车位者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小区业委会异议时开发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公摊面积、公共配套进行确权。
发表于 2018-10-25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智勇影视 发表于 2018-10-25 12:48
一切都是是白搭,国家建设部早就做了规定,以后的小区必须开放型小区,慢慢看嘛!http://www.gov.cn/zhengc ...

不要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开放型小区是以后住宅发展的一种方向,但它不会成为侵犯合法私权利的手段,根据物权法,物权法定且受保护,任何人无权侵犯和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开放型小区不可能成为法盲们将其解释为将合法私有财产和权益变性为公共财产的工具手段。最怕这种缺乏法律基础素养和法治思维的臆断型人才了。法治社会的建设首先应该给你普法。

发表于 2018-10-25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拿钱给物业保安非法拦路拦车是个好方法
发表于 2018-10-25 2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个外小区,跑别人小区去,因不当言论被列黑名单,不拦你拦谁,那是人家的私家小区,你想闯就闯,人家的住宅安宁权、公共安全、财产安全如何保障?

发表于 2018-10-25 2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说了,这个小区车库产权有问题,开发商无权处分,外部业主买了依法不能取得物权,这涉及到你们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你怎么这么顽固呢?这边业主和你都是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受害者,都应该积极主动向各自的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你就扭住这边业主没有意义,你那买卖合同对第三人又不貝约束力,如果真想要这个车位,那也估计得等房产证下来确权了以后了,没确权你就别掺合了,没有意义的。

发表于 2018-10-25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4 08:22
非法聚集拦路拦车是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我都说了,这个小区车库产权有问题,开发商是无权处分,外部业主买了也依法不能取得物权,这涉及到你们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你怎么这么顽固呢?这边业主和你都是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受害者,都应该积极主动向各自的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你就扭住这边业主,这没有意义,你那买卖合同对第三人又不貝约束力,如果你执意想要这个车位并使用,那也估计得等房产证下来确权了以后了,没确权之前,小区整体移交,业主基于占有,物权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归于业主共有,如果确权以后确证是开发商的,你可以基于确权的行政决定或司法裁判取得。另外,开发商对业主存在重大而广泛的违约事实,这后续都会逐步进行主张的,你也知道,这开发商现在就没有其他财产的,也就是说,即便最终确权这些车位是开发商的,那估计也不够抵偿其违约赔偿金的,而业主基于占有在债务的求偿权上是优先与你与开发商的这种合同之债的普通债权的,可能到时候你啥也得不到的可能性更大。大家都是受害者,是同一条船上的,给你指路让你基于合同权利无法实现而申请解除合同向开发商主张退款和违约责任这是明路,信不信由你。哎,要不你自己找律师咨询。

发表于 2018-10-25 2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杨医生们:这个小区车库产权有问题,开发商是无权处分,外部业主买了也依法不能取得物权,这涉及到你们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要这么顽固,这边业主和你们都是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受害者,都应该积极主动向各自的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你就扭住这边业主,这没有意义,你那买卖合同对第三人又不貝约束力,如果你执意想要这个车位并使用,那也估计得等房产证下来确权了以后了,没确权之前,小区整体移交,业主基于占有的优先保护,物权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归于业主共有,如果确权以后确证是开发商的,你可以基于确权的行政决定或司法裁判取得。另外,开发商对业主存在重大而广泛的违约事实,这后续都会逐步进行主张,你们应该清楚,这开发商现在就没有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即便最终确权这些车位是开发商的,那估计也不够抵偿其违约赔偿金的,而业主基于占有,在债务的求偿权上是优先于你与开发商的这种合同之债的普通债权,到时候你啥也得不到的可能性更大。大家都是受害者,是同一条船上的,给你指路让你基于合同权利无法实现而申请解除合同向开发商主张退款和违约责任这是明路,信不信由你,你也可以自己找律师咨询。

发表于 2018-10-2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0-25 22: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物权法74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65条就被你们闹起没效力了,全国人民都不会相信
发表于 2018-10-2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5 22:14
-10-25 22: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物权法74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65条就被你们闹起没效力了 ...

建议您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不要用非法律人有些错误的认识或对法条误读造成理解上的差错,这将直接影响你的权益。
别提物权法,您们的那个合同跟物权法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的这个办不了产权,而且是无权处分第三人财产,物权上根本就不生效。你只有合同,合同是有效的,这个合同可以向你的合同相对人主张违约责任,但与物权无关。

发表于 2018-10-2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5 22:4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法官都说了,等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处置还不服,可以让人民法院宣判让你们这些无理取闹信服

发表于 2018-10-25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行政机关调查处理了,行政证据依法起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以及拦车拦路的帮凶
(待审核
发表于 2018-10-2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10-25 23:15
等行政机关调查处理了,行政证据依法起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以及拦车拦路的帮凶
(待审核

你起诉谁?
你既不具有小区业主的适格身份,又不具有车位的产权证明,你起诉谁是你的自由,是否受理?是否驳回?是否胜诉?......这可不是你的自由。正如你现在想进入人家小区一样,你的自由会被限制的,而且是合法的限制。
现在就可以给你计划个答辩状:
“此原告不是本小区业主,不具有本小区业主的适格身份,其主张车位物权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其多次试图未经允许强行进入本小区并给本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本小区公共设施尚未完善,公共部分的确权尚未明确,原告与其合同相对人的买卖标的权属未明并涉嫌无权处分我小区业主共同财产,我们不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爱折腾你就去,无理取闹,你把确权搞定了,全小区业主都会谢谢你,然后夹道欢迎你。

发表于 2018-10-26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下你的购房合同是不是金山渠江怡境项目,不要瞎闹

发表于 2018-10-26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2.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18-10-26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处罚法23条(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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