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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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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9
我觉得不能岁数大小搭公共交通抢奇驾驶方向盘的客人拘留半年都不为过!为什么呢!因为一旦风险来临,对国家的财产,他她人的生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9
垃圾人,不会吸取教训,难道一定要丢了命才安逸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8
很好!找死了。不要连累一其他人!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8
给力的查处。莫事天天广场舞,坐过公交站往回走几步就困难了。对这种为一己之私利而不顾公共安全者,就应该从重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8
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8
这样的泼妇就应该直接入狱或处死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8
法律本应有自己的尊严,交通法也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7
这个判决等于没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6
带孙子干嘛那么大意...这样的大妈太可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6
大中国提昌和谐社会,服务行业多一点人性化就能减少很多人民内部矛盾也能减不少安全隐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6
应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5
什么情况?怎么都和公交车司机叫劲,难道这也是流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4
这叫亡羊补牢,出一件事情就吵得风生水起,苗头全指向莫一件事情上,像这种情况司机没责吗,车刚起步就听那女人要下车,为别人考虑的话完全可以停的,还没出站,为啥非要关门开走呢,就不怕有后患,孩子在站台出了事请问你要负责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3
说是判三年,再来个缓刑,等于没判,对这样的事情就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及时向社会通报并公开判决结果,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3
为啥你在车上孩子在站台心里没点ACD数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3
国家应该研究法律对危害安全的的人员应该判刑,不是仅仅只是拘留,违法成本太低了,只有重处才能有降低发生事故,说来说去还是国家法律法规人性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1
真的是不考虑后果。拿全车人的性命开玩笑。现在后悔还来的急。真要是有啥事。你怎么都赔不起。没有脑子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1
真的是不考虑后果。拿全车人的性命开玩笑。现在后悔还来的急。真要是有啥事。你怎么都赔不起。没有脑子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1
人命关天的事、应重处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1
应该判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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