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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重庆4岁男童玩耍冲上马路被车碾压受伤,警方:双方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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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0:39
碰瓷党,也是被这种人权保护机制催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0:57
凭什么,司机完全没违规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2:07
只是觉得司机有点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2:53
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3:19
不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19:25
父母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0 21:13
小孩不懂事。好多大人都乱串。政府有责。交警是个样孑。

发表于 2018-12-10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律同情弱者!同情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7:36
为什么这种情况机动车要占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瞎几把搞。监护人在干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7:37
中国的法律不健全,应该好好的改修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8:50
妈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21:29
少父母设有看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2 10:25
就是啊!还有更冤的摩托车被行人横行霸道呢!到现在民不聊生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2 13:42
这个真的是中国特色了 如果是其他国家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然后没有肇事逃逸 肯定是不负责的
这个法律有两面性
支持1.首先能够驾驶汽车的人一般会比行人大多数情况下经济状况好(更况且经济状况好的通常也伴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 也就更加遵守规则而作为行人更加守规则) 所以从客观上 在没有保险公司的介入下可以达到经济支援的目的
2.其次在心理方面 这样的法律可以传达一种希望更少的人死亡的想法 司机难以死亡 而弱者 也就是路人 死亡率偏高 所以主观上这个法律传达了 让司机小心驾驶的愿望 外国司机有仗着自己的路权高而刻意撞死人的 这一点上 路权会让很多新人不满
反对1.首先 有些情况下 司机不能够注意并且刹车 比如本案例的司机 的确是没有一点反应时间的 那么这种情况对司机是“飞来横祸” 而他还要偿还一半的资金 实在不公
反对2.路权是为了提高行驶效率 在自己的道上便放心的开 而如果驾驶员不具有路权 那么可以导致整个马路变成行人和电动车自由行驶的天地 况且还有碰瓷者的存在 更让这条法律陷入尴尬
个人观点 我个人认为 首先这条法律需要改进 一刀切的划分会让不同的事件 例如碰瓷 混为一谈 其次如果路能够被有关部门划分的更为合理 就会从根本上减少这样冲突的发生数量 例如说这个事件的场合 看上去是个市场 实际上能够如下划分开 商家的一侧汽车专用 以便运货 另一侧行人专用 保证安全 然后如果旁观的行人 在其他案例下(这个不可能了)能主动把孩子引导至安全区 也可以避免危险 我们需要更多的热心人 而非键盘侠 最后关于汽车路权本身的存在 如果上面几条都能达成的话 我主张汽车存在不负责任的路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5 17:21
好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5 17:25
突发情况,让得赢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4 11:59
家长监护不全,只怪汽车司机运气不好,如果个人承担一半,司机太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4 11:59
家长监护不全,只怪汽车司机运气不好,如果个人承担一半,司机太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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