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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
请问警察在执行任务中,和歹徒“”生死搏斗”,是不是当歹徒倒地后,对对方歹徒要来一个仔细地生命是否存在进行检测:问下哥们都要打斗吗?你是否死了吗?可以想象在这种性命悠关的时刻,谁还想得到那么多,大家都想保命都想活命。所以对进行连续攻击王磊也是情景所迫。要不然我觉得警方对歹徒进行“生死搏斗”打死歹徒也要负责任,最低故意伤害罪!涞源县公安局的观点好搞笑!请保护所有的人的合法利益,而不要保护所有人的非法利益,包括老百姓和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如果保护恶人的非法利益,来惩罚善人,请问岂不是鼓励人们弃善从恶吗?那人们的还会有安全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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