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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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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1
这种恶徒,不杀何以安民!旁人见义勇为都可杀,更何况受害者。扫黑除恶,就应该清除这类恶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两者有矛盾吗?正当防卫只防卫不攻击?只要攻击了,那当然是故意伤害了。再说,故意伤害就不能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了?法律是不是对这两个用词不够严谨,或者对这两者的注解不到位。一个用词是:涉嫌,我的理解只是嫌疑,没到定罪;一个只是认为有某方面的性质,那当然也没有定性。如果没理解错,那小编的这条消息想说明什么?注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估计警方吃错药了。个人认为属于正当防卫,支持这女方一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
请问警察在执行任务中,和歹徒“”生死搏斗”,是不是当歹徒倒地后,对对方歹徒要来一个仔细地生命是否存在进行检测:问下哥们都要打斗吗?你是否死了吗?可以想象在这种性命悠关的时刻,谁还想得到那么多,大家都想保命都想活命。所以对进行连续攻击王磊也是情景所迫。要不然我觉得警方对歹徒进行“生死搏斗”打死歹徒也要负责任,最低故意伤害罪!涞源县公安局的观点好搞笑!请保护所有的人的合法利益,而不要保护所有人的非法利益,包括老百姓和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如果保护恶人的非法利益,来惩罚善人,请问岂不是鼓励人们弃善从恶吗?那人们的还会有安全感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肯定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大家都懂不点破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死有余辜,百分百的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检查方都确认正当防卫,警方应按检查方已无罪释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我觉得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男入室行凶,必顺正当防卫,女孩一家无罪,不然天理何在????警方有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我想知道女方多次报过警,警方是怎么处理的??这样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话,是不是要死了才算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标准的正当防卫,而且还是在自己家里被不法分子袭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男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2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3
正当防卫!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3
犯罪成本太低,还要导致更多的伤害!
也提醒那些愚蠢的人!多读书加强法律意识和知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3
我们国应该设置陪审员制度,该杀的一定要杀,法律不可能方方面面都具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3
在美国闯入私人住宅被打死都是合法的,中国法律真的有严重的缺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53
我认为是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之前,派出所有不作为,致使侵害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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