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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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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属正当防卫,那人该死,应让那家的家属陪精神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这个被杀的男的和警察叔叔有关系,入室行凶就是故意杀人,就是你警察进入私人房子都要经过主人同意,不然你就是私闯民宅,我说错了别喷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警方他妈的就是流氓帮凶,合法的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警方没有收到红包,所有才黑心断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为什么总要把连法律为难的案件抛给民间?这种混账仗势自己是个泼皮无赖,骚扰良民,多次私闯民宅,被告人一家应该也是忍无可忍了,该死,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个人觉得多次,甩棍,水果刀,并深夜翻墙进入女生家中,而且已经对女生家人已经造成实质性伤害,而被反杀,理应判女方为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携带兇器闯入民宅行兇,被打死活该!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我认为应判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肯定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这当然是正当防卫,你不杀他,他要杀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如果事实如新闻所说我认为是正当防卫。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还有什么是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以后面对黑恶势力谁还敢奋起抵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警方养贼自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不杀他好了龟儿子决定还会回来报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说吧。警方是收了男的家里多少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警察除了诬陷还会神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都持刀入室了!在美国早就被别人击毙了!如果那个人不持刀入室哪有这么多的后续!肯定是正当防卫啊!艹,喜欢人家为什么不用正常手段非要骚扰人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就是対这种无赖就应该下狠手!三翻五次威胁别人派出所是知道的!就跟日本人浸略中国一样!难道是我们一定要等他把我们的人杀了!才算正当防卫吗?此人死有余辜!不能有点关系就拿法院当是自己家的!应该查明该法官为什么会判是故意杀人!并追究其责任!终身不能从似法律工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我觉的杀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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