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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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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警方反复教育不好坏人,那么无能还好意思说别人谋杀,这样的安全职能部门是在保护坏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应该就是这样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请问,带套子是否犯强奸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你就是个锤子,还防伪过当,站着说话不腰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该死,如果有谁说女家有罪那么不管是谁都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警察吃饱了撑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正当防卫 那小子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6
死了算了留个祸害以后害别人啊,万一这次没死,坐牢出来又报复到时怎么办,这种心里变态的死了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警方是吃干饭的么,保护不了公民还不允许人家正当防卫!连个犯人都抓不到,一无是处还出来阻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绝对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警察局就是吃干饭的,人家报警时没有处理好,屡次入室进行威胁伤害,你们警察局又管不了,出现这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什么?_?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以官方公布为准,不得异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龙哥就白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这种自私心强,缺乏家庭教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老百姓在家受到生命威胁。警方不能维护社会安定,反而认为受害人在家的正当防伪为故意杀人,试问哪里还安全?我们都是老百姓,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当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是,肯定是以命相搏。难道这种自卫过分吗?难道要等到行凶者把我们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属于正当防卫,女方无责任,男子该杀,自取灭忘,挺女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杀的好l警察吃屁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7
坐等看笑话>中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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