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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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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迟早祸害人,死了好,受害人一家应该无罪释放。完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是有防卫过当的嫌疑,对于行凶正在进行时可以无限防卫,但是不代表你可以随便杀人,你为了防御而一刀刺中人家心脏这可以是正当防卫,但人家已经没有危险性时你在补刀,这很明显就是过当了,依据原因,判刑时可以从轻处罚,估计3年还是有可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这样的人该杀千次万次,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防卫过设,不是故意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我觉得吧,现在中国的法律根本就不健全,完全没有一点保护一家三口的意思?说实话大部分警察是吃屎的。入室砍人尼玛还有理了?现场当时什么情况不是你特么警察的理论就能定的,还搞笑的要受害人去确认行凶者?你特么是猪脑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当地派出所曾出警抓捕王磊,未果。是什么意思啊。指望这些人还不如养只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半夜都带东西跑到家里去了,这还是防卫过当,那意思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让罪犯随便砍了,真不知道这些执法者怎么想的,如果是这样执法,公民的安全感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4
属正当防卫,那人该死,应让那家的家属陪精神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这个被杀的男的和警察叔叔有关系,入室行凶就是故意杀人,就是你警察进入私人房子都要经过主人同意,不然你就是私闯民宅,我说错了别喷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警方他妈的就是流氓帮凶,合法的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警方没有收到红包,所有才黑心断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为什么总要把连法律为难的案件抛给民间?这种混账仗势自己是个泼皮无赖,骚扰良民,多次私闯民宅,被告人一家应该也是忍无可忍了,该死,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个人觉得多次,甩棍,水果刀,并深夜翻墙进入女生家中,而且已经对女生家人已经造成实质性伤害,而被反杀,理应判女方为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携带兇器闯入民宅行兇,被打死活该!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我认为应判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肯定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这当然是正当防卫,你不杀他,他要杀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15
如果事实如新闻所说我认为是正当防卫。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还有什么是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以后面对黑恶势力谁还敢奋起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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