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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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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携带凶器,未经允许,侵入他人住宅,怎么对待都不过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才出台的新法,是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绝对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自寻死路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警方的意思是应该被灭门,这样那一家三口才算无罪,是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私入民宅,本就是错,还打伤三人,况且打伤三人,就是错上加错,该死!如果定罪受害人,请问法律是否偏向打人者?在问要法律何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0
持刀,双节棍,深夜翻墙进别人家,还用刀分别伤害了三人,三个人合力把凶手打死了,这的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真是天理难容!真的是中国人的悲哀!!!!中国人的法律法规难道是专门保护凶手的吗?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必须的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我不懂什么叫正当防卫,也不懂什么叫防卫过当,更不懂什么叫故意杀人,我只知道,一九三七年,日本人拿着刀枪,闯入我中华大地,烧杀欲抢,奸淫古霸,侵犯我国土,残害我同胞,我国人的奋力反抗下,杀了多少日本人,八年抗战,终于把日本人赶出我中华领地,几十年后,又有人揣着工具拿着刀,闯入我国民宅,刺伤主人,在主人的奋力反抗下,将其杀死,是否有人能够告诉我,两者是不是大同小异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你不去招惹人家谁来把你弄死,未经允许进人家的家,就该被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啥几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件事情大家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警察非得整个防卫过当,简直就是在袒护入室行凶的人嘛,这帮警察去吃屎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这种小人死了活该。王晓一家应该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完全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怎么说呢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1
很明显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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