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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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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坏人都欺负到家里了,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杀得好,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什么用。大众百姓就应该拿起武器杀那些人渣,包括贪官污吏一起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中国的法律就是卵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半夜三更私闯民宅,在某国可以无罪直接射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在美国早被打死了。。处理这儿事儿的警察是不是应该被开除啊。思想僵化得无可救药还能做好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按照近年的中央精神,这肯定是正当防卫,且值得宏扬。警方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思想未能与时代紧密接轨。建议多向检法等机关多学习进步,不能只抓业务,思想也要紧跟时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长期翻入室内属实的话……,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现在的刑法,对坏人太宽,对好人太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如果没罪警察就白忙活了该怎么升官发财。你们懂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如果入室行凶这种行为如果都能纵容 那以后 谁都可以入室抢劫杀人 反正你也不敢反抗 反抗了反而你要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不谈恋爱就杀死你”这TM的鬼逻辑本身就该去见鬼,警察叔叔没能保护姑娘一家三口就算了,居然还强制措施,要知道那个混蛋是半夜带着凶器来的,还不止一次,为这一家点赞,为这一家喊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百分之二百正当防卫,难道要被外来人杀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5
所以通篇一件事。JC不作为。

不要找理由,不要找借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应当是正当防卫!罪犯深夜持刀翻入他人房屋已经是犯罪了!并且已经实际威胁到屋里三人的生命了。再不反抗就没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任何一个案子均是由检方提起公诉,被告方及律师辩护法院再根据双方证言证人及有效证据进行量刑,警方只能抓人不能定罪,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有什么好争论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美国非法入侵直接开枪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妈的跑到人家里去骚扰砍人,应该早一点被别人搞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警方意见让人不能接受,在治安盲区要鼓励公民勇敢的正当防卫,而不是忍气吞声的谁欺负。学校的校霸,农村的村霸,欺负普通百姓,有时候警察也没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46
现在都是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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