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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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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2
带刀闯入私宅进行违害家人生命的行为,就应反击 爆揍 送他回老家。说大点,就像敌人带着枪到咱们国家开始伤害我们的同胞一样,我们就的返击,搞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2
这种人早该杀了,警察是不是收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2
死者该死!应该无罪释放嫌疑人一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2
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因为他是到她家,主要是地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2
这样无奈该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是正当防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那以后谁都都能带把刀去别人家里了。反正被打死有人陪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如果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么等他杀你全家吗?法律公正在哪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打死活该!完全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如果警方判刑的话,不知道以后有多少女生以及家庭收到心理扭曲追求者的杀害以及伤害,孰轻孰重警方应该要明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象这种上门威胁,行凶,被对方杀死,活该死,属于正当防卫,不该负法律责任。
     要是这样子的话,以后就不敢有坏人轻易上门行凶威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在家自卫,纯属正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这就是正当防卫,他持刀闯宅才是故意杀人,别人不愤起还击,死的就是一家三口,这种歹徒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这种人就该死,活着别人就活不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甩棍属于管制器具,水果刀有伤人的可能性,。且被害者深夜进入别人的家中,并未提前知会,属于私入民宅,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人身攻击,家庭成员在自身生命收到威胁时对其进行攻击反抗应从性质上定性为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3
正当防卫,没有太大的过错,不应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4
这如果不是正当防卫   那我以后可以毫无顾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4
明显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4
那不还手一家等着被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54
在国外,私闯民宅直接用枪击毙,不负法律责任,只有中国这么奇葩,携带凶器私闯民宅被打死,还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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