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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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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6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6
这不就是正当防卫么?首先是入侵别人家,而且是带着武器,而且还有伤害行为,难道防卫的时候还要考虑别人死不死么?有思考的时间,都被别人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警方逗么,这都不是正当防卫?非要死了人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不是说法不容情吗?警察怎么在用情断案?还说被害者是长期积压的仇恨故而故意杀人,难道这一家人站那儿让王磊杀害吗?做为一个合法公民的我,其实想问问警察,被告人的几次报警,你们真的用心了吗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要在是一些国家,闯入就可以射杀你还不用负责,你还携带刀具翻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在美国持器械私闯民宅,被主人击毙没有任何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这种情况肯定为正当防卫,警方的可以换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7
在生死拼搏的关头。试问有多少人能保持理智,我想都想着奋力反抗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8
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8
该杀,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8
首先,王磊是翻墙,携带凶器,非法入侵别人家庭,房主有正当无限防卫权。其次,王磊首先伤人。如果女士一家人不奋力反抗,被王磊伤害的可能极大!其三女士家反复报警,警方因此,已告知王磊违法,要求其到警方接受处理,警方还“出动全部精力,抓捕此人”,因此,女士家这种情况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8
支持检方判断准确结论,当地警方对此案有偏见,好坏不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8
世界上老百姓的防卫不可能给坏人扣痒,要是防卫轻了别人会杀了你,要是不轻不重那还是请高手指教在慌乱防卫中防卫得不轻不重!要不然请武术专家指教该如何才不轻不重!是坏人入室伤人就是该死找死还带凶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9
首先,王磊是翻墙,携带凶器,非法入侵别人家庭,房主有正当无限防卫权。其次,王磊首先伤人。如果女士一家人不奋力反抗,被王磊伤害的可能极大!其三女士家反复报警,警方因此,已告知王磊违法,要求其到警方接受处理,警方还“出动全部精力,抓捕此人”,因此,女士家这种情况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9
都持凶器到家里行凶了!不杀人,等着被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9
警察真不要脸抓小偷强奸犯拘留几天罚款就放了,自卫不能反击,让罪犯越来越嚣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50
1这人是翻墙进入民宅2并带入凶器,如三人不反抗,死的就是这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50
正当防卫!害虫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50
他到别人的家里杀人,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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