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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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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7
正常防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7
为民除害,社会败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8
因为警匪是一家,所以警察不同意检方的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8
这样的人民公仆人民不要,请尊重人民的选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8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8
持刀入室行凶我觉得死有余辜,这种人就该死!如果他不死就有可能是一家三口全部死或者其中三口之中的某人会死,那又怎么说?我觉得应当是正当防卫,如果只是这个大二女生跟这个凶手搏斗警方你觉得受伤害的会是谁呢?天下父母心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9
我觉得这死者和侵华的日本人差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9
正当防卫,男子该死,杀得好

发表于 2019-1-20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中国法律,但是不相信法律的执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59
这个社会大家都懂的,有钱有势就有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0
这样的人,应该杀了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0
中国的法律真tm扯淡。哪有什么人权可保?,深更半夜侵入别人家的领地,被杀死了还要主人负责。这在西方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个恶棍长期骚扰着家人不说,光是深夜携带凶器冲入他家人,而且像别人伤害就这种情况下被杀死,已经属于死不足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我国法官业务素质太差了,赶不上时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警方这样做是为了逃避不作为的责任。死者携带凶器到别人家里,并且有明确的伤害行为,被别人反杀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中国的法律有漏洞,导致执法部门为了逃避责任不惜做出奇葩的行为和判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敌人侵犯我国,带着刀,我国男女老少皆兵,要么敌人投降、要么逃回去、要么弄死,就那么简单。若判防卫过当,保卫祖国就算了吧,我还是保卫家园,保卫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警察这样说,是要纵容那些人去犯罪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正当防卫没有罪,杀的好,为民出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1
当警察的没本事保护老百姓的人生安全,老百姓正当防卫还判有罪,这警察收了人家多少红包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2
就该这样 当有这种行为的时候 他就不算法律保护的公民 对于不受法律保护且有攻击倾向带有致命威胁时 对其实施致命防卫 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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