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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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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7
歹徒是人,本拉登,恐怖分子也是人,他们和我国的这些杀人放火犯,抢劫犯,盗窃犯,诈骗犯,拐卖儿童妇女犯是一路货色,本拉登该死,我们国家这些坏人该保护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7
等送进去到后有来害人,该死,死得好,给社会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8
我是一名斗者,我正在追杀一名斗帝,我一定要弄死他,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牛逼,因为在我弄死他之前他不能还手,否则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8
意思是说人家杀伤你。还不能反抗咯,狗逼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8
杀,不得好,不然法律漏洞太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9
砍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9
如果是翻墙入室行凶,干掉他,明显是正当防卫,无疑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9
这种恶徒就该杀死。是他先无理,虽然还敢追至别人家里。坏人敢这样做,它们就是以强凌弱。法律该严打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09
不管这个案子判决结果如何,我若是遇到这种入室想伤害我家人的人,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0
长期骚扰,带凶器,闯民宅,这就是土匪(歹徒),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该杀,天杀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0
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0
在家里都不安全了,这种人直接杀了了事,都跑到别人家里去了警察无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0
家,是私人领地,试问一下,法官和执法者,有人平白无故跑你家里伤人,当时情况,你是由他作恶,还是有机会先报警?我想你们还是一个人的话,肯定会看到有人伤害亲人而短暂失去理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1
去骚扰警方的女儿和妻子!!!社会上的男人想女人了,就去找办这案件的警察的女儿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1
杀得好,不然法律漏洞太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2
进入民宅,就可将对方以私撞民宅论处,此人该杀,免得费子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2
大力支持检方的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2
这个故事告诉那些带女儿的家长,如果你女儿遇到坏人,千万不要反抗,就让坏人糟蹋算了!咱们老百姓惹不起!因为坏人有警察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2
王晓家人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7:12
私闯民宅,宅主就是正当防卫。在美国明确打死都没二话,况且他倒地万一是装的呢?一家三口在惊恐时只会考虑自己的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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