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我认为是警方无能,才造成现在事件的恶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当法律都形同虚设时,那回是多大的动乱?人的底线是什么,法律什么时候变成暴徒的遮阳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我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你入室行凶。相当于日本鬼子进村,打死活该。在当时谁还有心思管你,只有全力保证家人安全,才是主要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死者在警方有背景。家都不安全,何以为家?试问日本侵略我国家,杀死鬼子难道有罪?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昆山于海民案若不是好多有爱心的网民呼吁正义,司法部门是否也把于海民错判成了故意杀人者了!司法是国家主持正义的最后一道纺线!假若这道防线被无意识的冲破了国家的光明、正义也就没有希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这一家三口是正常防卫,希望国家法律更改一下,别人带刀闯入家中要伤害自己亲人,如果是我,我也会豪不忧郁的杀死闯进家里的歹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死的家里肯定有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杀死了活该,问题的性质到底是谁错在先,是谁找故意持刀行凶,应该起诉的是被杀害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持刀入户当然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最终结果没出来之前不予轻易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我认为该杀!千万不能放过这些小混混。法律是明确的,有什么可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属正当防卫。别人带着凶器已经杀到家门口了,难道坐着等他杀嘛。他能带着凶器到别人家门口说明这个人心理已经严重扭曲了。这种人是最危险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支持检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持刀翻入别人家中,危害她人生命安全,这都不属于正当防卫?脑子秀逗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该对男子逮捕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个人认为应该是自我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进人家的屋做案必须杀,那里的警察和作案男子肯定是一伙的想诈女家的钱。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