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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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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估摸着法律的说发是三口之家得死了剩一个,歹徒才死。才能算正当防卫。说不定还是歹徒委屈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是不是那男子在警局有关系,否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先要定性,此案件算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性质不确定的情况下,江苏法官的跑就是最明智的选择。好汉不吃眼前亏且还免得吃牢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如果不能认定正当防卫,以后女生遭到侵害就只能忍受甚至还有生命危险,这是什么逻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为什么警察老是抓受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警方不是法律的最终判定者,裁定由检方展开!公安机关只提交证据,和抓捕!所以人家这么做没毛病!必须无条件服从!有没有罪法律说了算!现在只是嫌疑犯!当盘得进行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现在正当防卫也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首先放罪犯去你杀家人然后才说是否犯罪你不同意就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由于是长期骚扰并且是带刀深夜私闯民宅,再加之已故意伤人,故我认为应属正当防卫。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扬正能量,抵制邪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我认为正当防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当然是正当防卫,闯入別人家,在不听劝告,就应直接击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如正当防卫过当那么以后发生纠纷別个动不动就砍人反正搞你全家就算被你打死你全家也要坐牢没被打死反搞死你全家被枪毙也,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应属正当防卫无罪!警方与罪犯之间有什么猫腻?华夏民族的法被这些所谓的警方践踏,牠们才是罪恶的始作佣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这样都有过错了话,那一家三口被他杀了有什么罪了,我觉的一家三口没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正当防卫啊,难道坐以待毙等着被男子威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要我说,大家好好挣钱,去国外生活吧!起码国外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是可以采取防卫措施,杀死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这个时候咋不同国际接轨了,公民的私人住宅被非法侵入,公民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应该算做正当防卫,警方的态度只能助长非法侵入的情况愈演愈烈,希望法院能给一个让老百姓都安心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是警察不得力而造成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说不是正当防卫的,叫人改天带刀棍到你家做出上述举动,看你还这么认为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这样的人才如果还在,你真不知道他会在伤害多少人,会怎么样报复社会。激烈的现场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但受害一家人前后经历了多少煎熬?这种场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支持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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