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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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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暴力,仅仅是一种表象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这种人渣就该杀,刑法就应该修改,携带凶器擅自创入私宅并且有行凶行为者,可杀之,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顺带把当地派出所一起告了,不作为,一个无果就可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我认为正当防卫,不应订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应该认定一家人为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正當防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中国社会就是这样,事情出了人死了才会有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风能进,雨能进,就是……。所以应该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我个人认为该杀!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警察还是为人民服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估摸着法律的说发是三口之家得死了剩一个,歹徒才死。才能算正当防卫。说不定还是歹徒委屈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是不是那男子在警局有关系,否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2
先要定性,此案件算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性质不确定的情况下,江苏法官的跑就是最明智的选择。好汉不吃眼前亏且还免得吃牢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如果不能认定正当防卫,以后女生遭到侵害就只能忍受甚至还有生命危险,这是什么逻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为什么警察老是抓受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警方不是法律的最终判定者,裁定由检方展开!公安机关只提交证据,和抓捕!所以人家这么做没毛病!必须无条件服从!有没有罪法律说了算!现在只是嫌疑犯!当盘得进行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现在正当防卫也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首先放罪犯去你杀家人然后才说是否犯罪你不同意就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3
由于是长期骚扰并且是带刀深夜私闯民宅,再加之已故意伤人,故我认为应属正当防卫。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扬正能量,抵制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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