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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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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持械闯入他人住宅区,击伤所谓喜欢的女孩,这人自私残暴,占有欲极强,与求爱全无关系。用凶器袭击女孩一家,等同于试图用武力胁迫女孩及家人就范,以实施对女孩人身的抢劫。如此伤心病狂,被击倒在地无疑并不意味着犯罪中止,只是暂时失去行凶能力,此时将其击毙合情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同情坏人就是对自己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哪个国家的法律也不容忍带凶器非法进入他人家中纠缠,闯入者在规劝无果,并威胁主人就应该驱离,在此过程中死亡 就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主要是事情不是发生在警察家里,有些事情要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看,换位思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入室行凶+长期骚扰+携带刀具

是我必须弄死,以决后患
对坏人仁慈就是对好人残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我认为属于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这个警察有点奇葩了…还是说死的人给毛爷爷了或者有铁关系?最令那地方咋老出奇葩事情呢?带刀翻墙进别人家,还刺伤人了,警察无能抓不到人,被反杀了还出来哔哔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这样的男人变态,死了是给社会造福,反复骚扰,并且威胁全家人性命,受害人报警警察都没协调处理好,现在还要给受害人定罪是故意杀人,呵呵,估计警察局里有死者亲戚吧,一个毛病,求爱不成就让人家一家不得安宁…死了都要找个垫背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你家哪里的报过来,看看有人用同样的方式来你家一趟试试可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警方早在干什么?事后说防卫不当,对小老百姓还有公礼吗?我个人认为完全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这畜生应该去骚扰公安局的亲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中国的法律,入室盗窃强奸什么你还不能让他受伤,要不然你就犯罪,某国入室盗窃什么可直接使用暴力致死也算正当防卫,中国既然每次都要去纠结是不是正当防卫,不如直接出个法律没正当防卫这个词。而且法律中国才有死刑,为什么正当防卫这个法律不能严肃对待。既然你去伤害别人就要承受别人干死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对于这种变态全民均应合力反杀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警方就是无事找事,那种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我个人觉得是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这么简单的正当防卫,检方说的合情合理,警方确支持持刀行凶闯民宅;女孩已经报过警,难道还要让凶犯把女孩强奸了,把一家人弄死了……警方啊难道你们的脑袋都进水了吗?假如这种事当事人是你们的姊妹或者是你们的女儿,你们还会这样说这一家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这会让天下多少人寒心?如果判防卫过当,又会让多少君子沦为小人,哎,支持检方,反对警方这种傻逼观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死有余辜,这一家三口是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没办法,进去几年出来还是纠缠,母亲应该也想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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