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中国的法律,入室盗窃强奸什么你还不能让他受伤,要不然你就犯罪,某国入室盗窃什么可直接使用暴力致死也算正当防卫,中国既然每次都要去纠结是不是正当防卫,不如直接出个法律没正当防卫这个词。而且法律中国才有死刑,为什么正当防卫这个法律不能严肃对待。既然你去伤害别人就要承受别人干死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对于这种变态全民均应合力反杀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警方就是无事找事,那种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我个人觉得是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4
这么简单的正当防卫,检方说的合情合理,警方确支持持刀行凶闯民宅;女孩已经报过警,难道还要让凶犯把女孩强奸了,把一家人弄死了……警方啊难道你们的脑袋都进水了吗?假如这种事当事人是你们的姊妹或者是你们的女儿,你们还会这样说这一家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这会让天下多少人寒心?如果判防卫过当,又会让多少君子沦为小人,哎,支持检方,反对警方这种傻逼观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死有余辜,这一家三口是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没办法,进去几年出来还是纠缠,母亲应该也想好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正当防卫,杀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坏人不该死吗?我们老百姓的安全不重要,入室杀人不够严重,警察都是坏人的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刀都带到人家家里去了,被杀也是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杀死王磊活该,王晓一家应无罪释放,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国家领土神圣不可侵犯,日本的飞机接近中国领土就会被警告和监视,绝不允许入境。广大人民的家园也是如此。如果这个属于防卫过当,那么日本飞机就可以进入中国领空,只要不发射导弹,可以在中国境内肆意飞行,中国都不能把它打下来。否则属于谋杀或则防卫过当。中国法律脑残了吗还是执法者脑残呢?还防卫过当!我想骂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我想骂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只要女方没用男方家里的钱,杀了就杀了,还审个屁,要不要人读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我认为警方怕是有对方的熟人或者收了钱哦。毕竟一直都没有管管这件事。然后坏人死了,他们就跳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咎由自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是为民除害,应该弘扬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5
你都入室了,打死活该,绝对的正当反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