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四川“‘中人”退休金政策”》的帖子披露,四川省调整“中人”养老金这4年增加养老金如下:
2014年10月1日—2015年12月退休的调增700元/月左右 2016年退休的调增1800元/月 2017年退休的调增 2800元/月 2018年退休的调增3800元/月
国家规定:新办法计算比老办法计算高出部分,2014年10月—2015年底退休的,补发10%;2016年退休的,补发20%;2017年退休的,补发30%:2018年退休的,补发40%。
现在我们反向推论、验证,看究竟荒唐不荒唐:
2014年10月—2015年底退休的,补发10%都是每月700元,那就是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700÷10%=7000元;
2016年退休的,补发20%都是1800元;那就是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1800÷20%=9000元;
2017年退休的,补发30%都是2800元:那就是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2800÷30%=9333元;
2018年退休的,补发40%但是3800元。那就是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3800÷40%=9500元。
这样并轨,严重违背了国务院要求的平稳过渡,限高保底(低),而是对“中人养老金”大幅度增加。不只是与企业之间大大扩大了差距,激化了矛盾;而且还在机关事业单位“老人”和“中人”之间人为制造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