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
作者: 刘植荣
一、 引言
在美国, 老百姓有个说法: 政府是老虎, 必须把它关在笼子里。
在美国, 多数人相信基督教的原罪说: 人之初, 性本恶。 因此, 在做任何
事情之前, 先要制定出相关法律, 防范人的私欲与贪婪。
在美国, 公务员上到总统, 下到办事员, 都是自愿竞选或应聘, 不受胁迫。
要想做公务员, 就必须严格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 放弃普通公民享受的部分权
利——如隐私权, 必须每月公示家庭财产。
在美国, 公务员要“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 , 法律规定公务
员的工资标准以私企为参照, 公务员的工资必须涨在老百姓之后, 先涨百姓工
资, 后涨公务员工资, 而且公务员工资的涨幅永远低于百姓。
在美国, 很少听到人们对公务员工资的微词, 因为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由人民给定, 也就是人民的代表机构国会制定。
在美国, 也听不到公务员天天嚷嚷给自己涨工资, 因为法律摆在那儿, 人
民根据市场行情, 先把公务员各个职位的价码标好, 然后去市场上招聘公务员,
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所以, 美国人无缘见到几千人、 几万人挣抢一个普通公
务员职位的现象。 再有, 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给自己涨工资, 公务员是人民的
佣人, 佣人背着主人给自己加薪不和逻辑。
在中国, 有人嫉妒美国: 中国古人提出的“官富国衰, 官贫国强” 治国理
念被美国拣了去, 如获至珍, 发挥得淋漓尽致, 于是, 美国强大了 起来。
作者刘植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责任把美国强大的秘密告诉国人,
那就是他们有个不错的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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