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我方首先申明原则性问题——打人肯定不对!无论是非因果如何,单从实情上来讲,一位堂堂七尺男人也不应该恶意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农村妇女!事实公道清晰明确。现在受害者已经住院治疗,而目前打人者却逍遥法外!气势嚣张!视法律法规为无物!还恶语中伤受害者!故意扭曲实情!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到轻视她人人权!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为什么评论区还有人为打人者故意狡辩!恶意为打人者宣扬嚣张黑暗恶霸势力!
第二点、从法律角度上讲,打人轻伤在刑法上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目前的状况来看打人者已经对受害者实施暴力伤害致人受伤住院。这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必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第三点、从刑法角度上讲,打人构成故意伤害,一般不以谁先动手作为免责的依据,而是以伤害的结果来确定。而依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
第四点、总结: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我方一直强烈呼吁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 1.妇女保护权,2.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3.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4.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方一直遵纪守法,也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