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现如今是绝对的正当防卫。说白了这个案件简单的经过就是你踩了我,然后你还要在学校里面围殴我。不解恨,又再次围殴我。结果还是不解恨,还准备在放学的时候继续殴打我(可以断定是至少要刀伤我)。结果放学的时候,朋友害怕我吃亏,拿了随手送了一把刀给我防身。最后哥哥没有来,你又要殴打我,我迫于无奈拿刀的划伤了你,心想警告你了兔子急了也咬人。可是谁曾想到你欺人太甚。觉得丢了面子,反而要拿刀来捅杀我。结果,被你捅了两刀,受惊过度的我,变成了一个逼慌了的兔。从一开始的划拉变成了捅刺,你中刀了,我赶紧跑了,因为害怕你继续报复。然后跑去报警求助了。然后我以为我是无罪的,该正常上学的。结果被法院深坑了,因为法院说了,要安抚死亡人的家属。然后我这辈子都完了。。。。。然而,作为第三者的我,想问问大家,为什么,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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