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被殴打多次!从李姓孩子的嘴里能说出“单杀”这个词就已经不是一个不简单的人了(已经被涩会的败类教坏了,最后一次打斗还是被强行拉去的法官说陈姓孩子身上有刀怀疑有报复心理(为啥没有详细提供刀是哪里来的?他自己的话同学相处那么久难道不知道?本案描述到刀是问那某某某拿的,还有说啥是别人塞进去的公安没有调查过吗?)一个人被人反复的欺负就不能有点脾气?人都有被逼急的时候,而且还不清楚谁拿刀动的手,如果是李姓男孩先动手死了活该,如果是陈姓孩子动的手对中国法律的了解我觉得判个几年正常还有点轻了(个人观点:最后一次被打都是被拉去的我相信他没有这勇气先动手)法律有时候也做不到平衡不然哪里来的低级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是要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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