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的贪官污吏“权力寻租、坐地分赃”的贪腐行为(五十七)续叙-经犯控字〔2019〕第143封《控告状》 诈骗犯罪分子林文华因受到掌控执法司法权力的贪官污吏涉嫌“权力寻租、坐地分赃”的袒护而成为亿万富豪“企业家” 其陈述内容请在《绵阳市网络理政平台》按照下面的“投诉”信件编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绵阳市公安局杨代根常务副局长,对本被害人依法维权“控告”宏达建筑工程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谢凤山、郭成义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林文华,多次“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而涉嫌“经济犯罪”的共同犯罪行为,却仍是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非法手段,作出如下的“神回复”: 【《绵阳市信箱中心》查询:信件编号20191016016密码486177;20191018012密码262613;20191030020密码043957】作出的回复内容――罗炳辉同志,您好〔括号内的文字内容由本人补充〕: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由于罗炳辉举报内容(是宏达公司举报林文华“挪用工程款”,林并已经多次在《讯问笔录》中自认“犯罪退赃75万元”返还给受害人而供认不讳)在2003年已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故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四款之规定)作出(谁?)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公安机关在接罗炳辉本人报案时已明确告知罗炳辉本人(的法律依据何在?)。经侦支队在2019年5月29日对罗炳辉(于5月14日“上门报案”递交的《控告状》及其证据六份共计256页书面材料)报案进行受理初查,由于其一直没有提供所说的新证据,所有证据还是(宏达公司1999年提供的115万元财务票据)2003年的证据材料,经支队(罗宏与邱波这帮婊子养的狗杂种)合议,于2019年6月5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理由和依据如下:罗炳辉控告的同一(什么?)事实已于2003年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谁?)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呢?),绵阳市公安局根据检察机关已撤回起诉并作出(不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的)撤销案件决定。现罗炳辉再次(是初次)控告(林文华等)时并没有提出(六份共计256页)新的证据,且就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因故意违反最高法(法释[1998]7号)第一、三条之规定而徇私枉法)并未因涉嫌犯罪而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罗炳辉被(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不予立案。公安局杨代根2019-11-13 11:31:39;13 11:31:54;13 11:32:15 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基本原则;依照《刑法(1979)》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现行]第八十八条二款,《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四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一十条二款等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杨代根常务副局长对“明知”绵阳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谢凤山、郭成义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林文华,多次利用经济合同故意实施“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共同犯罪行为,却仍旧是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的惯用手段“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们受追诉”!!! 这就是掌控执法司法权力的贪官污吏对犯罪嫌疑人林文华涉嫌“经济犯罪”诈骗的共同犯罪行为,却在“办理此刑事案件”的执法司法活动中,因涉嫌其“权力寻租、坐地分赃”而故意包庇的渎职贪腐行为,林才有此机会于2005年10月将“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注册经营的绵阳市华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此后又收购了建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并成为所谓的亿万富豪“企业家”的客观事实!这更是执法司法机关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故意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而存在其“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涉嫌司法腐败现象的典型案例!!!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斗争所需要的担当和勇气,集中体现在无惧困难,以攻坚克难,解决问题为宗旨。 本人在《绵阳市网络理政平台》分别发送给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及其市公、检、法党委(党组)书记的《执法司法的贪官污吏“权力寻租、坐地分赃”的贪腐行为(五十七)续叙-经犯控字〔2019〕第143封〈控告状〉》的“投诉”信件,信件查询编号:(一)20191121015密码315534,(二)20191121016密码615421,(三)20191121017密码487494,(四)20191121018密码651073,(五)20191121019密码498355,(六)20191121020密码788182。 即――司法腐败滥用权,既得利益结成团! 本人对此只能是以“疾恶如仇”地予以回击:我操了你这帮“婊子生婊子养”的贪官污吏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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