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党喜梅和蓬安公安,南充市监察委对给陈某的处分作出了维持的决定。
难怪这阵子水军些的消停不网闹了,原来是早已有结果,心中有数了。
昨天市监察委在时,陈某提出几项疑问,监察委未正面给出合理的解释,甚至未予以提及。
对蓬安公安在程序上严重违法的问题监察委未解释也未提一个字。
既然认为党喜梅也打了人,而且谁先动手也不重要,为何只处罚一人?
如果只因为党喜梅有假的伤情报告,为何监委不去拘留所取正,正明陈某也受伤?
都受了伤,为何仍旧只处罚陈某?
而且监委同志拿龙哥被反杀的案例作为党喜梅不担责的理由,怕是太牵强而且并不能以此作为类比。
如果真要拿龙哥事件作比较,正当防卫有理,那党喜梅打陈某,陈某与之发生抓扯,退一步说,假如真的是党喜梅说陈某把她打伤了,那是不是陈某正当防卫也有理?何况,党喜梅是不可能受伤,那伤情报告明显作假,脑震荡又是怎么鉴别?
为什么说拘留所陈某受伤一事就与本案无关?
还有,为何所有同事均不指正党喜梅打人?连手都没有还?监察委说党喜梅也打了人,那这些同事为什么要集体作假?同事的正言明显存在问题,不具有真实性。
这是一起完完全全的打击报复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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