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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朵朵

[群众呼声] 关于南充阳光大地收取“团购费、服务费、入会费”等房款外费用讨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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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实用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

发表于 2019-11-30 1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领导好,我也是其中一个,交了两万入会费,只开了收据,也没有发票,也没有计入总的房价款。我也很想知道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到底去哪儿了?也讨不到说法,我们老百姓就就这么好骗吗?希望各位领导重视予以解决。期待!谢谢!

发表于 2019-11-30 1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说的服务费2万,我不知道买房子怎么还有这项费用

发表于 2019-11-30 1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骗我们农民的血汗钱 而去没有给任何理由 交的两万还是现金 还不给开发票 希望领导能够帮忙解决一下南充地区是有多黑暗的地方 去问一下还比较叼的那种感觉还放话说让我们告到俄罗斯总统哪里去

发表于 2019-11-30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1-30 1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房地产就是个黑心企业 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严惩不贷呢?应该给南充地区打黑除恶呢?

发表于 2019-11-30 1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今年四月底在阳光大地买的房子 交了两万块 上面写的是服务费 搞不懂两万块是干嘛的 发票也不给开 说是冉冉公司 两万块也不是在首付款里面的 我们老百姓赚的血汗钱不容易 希望政府部门调查给我们一个结果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1-30 12:41
在南充,谁人能把二佬投诉得下来?呵呵,天方夜谭,也不看看二佬都是姓啥的

发表于 2019-11-30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买的阳光中心城,,我们都是在外辛苦挣钱打工的,工资不高,南充房价本来就是有点炒作的嫌疑,但是都是买到刚需房,没办法必须要住,买房的时候也交了2万服务费,不知道这个为什么,而且是不拉入房款的。都是年轻人。都是希望家乡越来越好,为家乡做贡献的,但是这个服务费,交给个冉冉完全不合理,,希望政府可以为我们解决,。不要让我们这些年轻人感觉家乡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也相信政府。党可以为我们解决问题,不然以后让我们怎么相信为人民服务这个几个字,

发表于 2019-11-30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94年的年轻人,2018年7月2号在阳光大地集团在南充开发的阳光中心城购买住房一套,当时6月29号去售楼看房销售叫我们先交一万块钱的团购费才有资格购房,交钱后要我们三天后去交首付款,如果三天后没交首付款这1.万块钱的团购费也不得退的,然而等我们7月2交完首付款后,那一万块钱的团购费却没有计如首付款内,开的收据去是冉冉房地产经济财务收据,阳光大地集团都是用这种手段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年轻人买房首付款都是掏空家中老少钱袋子还要向亲戚朋友举债才能拿得出来首付款买房,阳光集团这种乱收钱款的作为能让每一位购房者心服口服嘛???这一万块钱都是我们老百姓打工苦苦的血汗钱却被阳光集团吞吃掉现在的开发商还有天良吗???

发表于 2019-11-30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购买了一品江城的房子,阳光大地旗下的楼盘,也是被迫收了2万的团购费,而且还是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2万变成了团购费,没有计入房价。今年中旬的时候有给市场监督局投诉过,当时与售楼部态度恶劣,说是业主自愿。可是我明明是先交了首付款,他后面才给我开的团购费收据,这完全是诱骗。市场监督局也因为证据不足不了了知。可是他们团购费收据否一目了然,怎么就成了证据不足。国家是不允许收团购费的,可是开发商明知故犯,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政策那不是形同虚设了吗。请大家擦亮眼,不要购买阳光大地,完全是黑心开发商。

发表于 2019-11-30 1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冉冉公司来收取服务费

发表于 2019-11-30 1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投诉过,只希望区委区政府能来处理!正儿八经的为我们这些打工族多考虑考虑,在外挣钱真的太不容易了。

发表于 2019-11-30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乱收服务费,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严查,还我们血汗钱

发表于 2019-11-30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阳光,我也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不但违规收取服务费,而且房子和当时的样品房也有很大出入

发表于 2019-11-30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大地在南充超级黑,不光非法收取服务费还把土地都抵押了五年,试问各位,土地抵押五年是啥后果,楼主,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可供参考

发表于 2019-11-30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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