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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朵朵

[群众呼声] 关于南充阳光大地收取“团购费、服务费、入会费”等房款外费用讨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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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4: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9-11-30 14: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政府也不作为,各个部门互相推脱

发表于 2019-11-30 14: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4: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真的不阳光  乱收取服务费 什么是服务费

发表于 2019-11-3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一样,2018年11月份在阳光中心城购买一套高层,在交完钱后,才知道有两万块没计入房款,我当时找到退房,售楼部不同意!要没收我交定金的两万元!这个是恶意欺诈我们消费者,我的两万块钱不易而飞落入冉冉公司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这世上还有没有公道,当地相关的国家管理干部看不见?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请上级领导管管我们,还我们的血汗钱!,给我们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19-11-30 14: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1-3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今年6月28号 买的阳光君悦府     也是缴纳了2万 团购费··     简直太坑了····   楼主买的哪个小区

发表于 2019-11-30 14: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4: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4: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30 14: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退回我们的服务费 这是我们的血汗钱

发表于 2019-11-30 14: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1-3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情观察者 发表于 2019-11-30 12:59
我在阳光君悦府也被收了两万

我也是君悦府  也被收了两万  写的服务费     你加君悦府业主微信群没?

发表于 2019-11-30 15: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单位解释 何为入费会 何为团购费 何为经济费 何为服务费

发表于 2019-11-30 15: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买的阳光中心城的楼盘,交了1万团购费,这1万既不给计入购房总价,也不开发票,就一张收据。阳光收团购费的问题巳经被业主通过电话、信箱、论坛举报过很多次,但每次要不是不了了之,要不是一拖再拖,又或是相关部门答复时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对其是否合法、是否查处、是否应退还团购费等问题不给予明确答复,请问相关部门出面依法说句公道话就这么难吗?这就是相关部门办事的态度和工作的作风吗?最后,想提示一下相关部门,阳光目前在南充巳将近20个楼盘,据了解,去年以来,被收取团购费的就至少有几千户,如此事处理不好势必引起民愤,望相关部门引以重视,深入调查,秉公执法,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发表于 2019-11-3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买阳光的房子的时候也交2两万 不过我也是顶梵带我去看的 告诉要交2万块才能享受6万块的优惠,带我的人对我态度也很好 没遇到楼主说的情况,对目前房子挺满意的

发表于 2019-11-3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阳光公司太黑了吧,我也是买的中心城的房子,也被收了两万元现金,而且不计入房款

发表于 2019-11-30 15: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一看就是有人在暗箱操作嘛,这么短时间100多回复量,这其他帖子也没见这么快的回复

发表于 2019-11-30 15: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不是阳光得罪了谁哟 还是说这是哪个竞争对手在背地搞怪哟。搞得这么专业

发表于 2019-11-30 15: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阳光得罪其它人,而是阳光不应该拿2万购房人的血汗钱,我们买了房子给了钱又不计入房款合适吗?必须退回我们才是正确的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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