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日,广元市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继续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拒绝公开过去九年多一直拒绝公开的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和滨江首座汽车库现场检测数据与国家规范的差距、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评价结论,继续拒绝公开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先后作出的《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继续拒绝公开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滨江首座汽车库《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继续扩大国家损失和民企损失,继续漠视群众利益,继续相互推卸责任,继续集体甩锅,继续扩大国家损失和民企损失。
四川省网络问政交流平台 https://www.mala.cn/thread-15805443-1-1.html2019年12月2日向苍溪县交办回复我们的问政贴文《请求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拖延了九年多的法定职责》,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25天不回复。
广元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11月15日以来三次批示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回复,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拒绝正面回复。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同年10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要求,“对公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接近10年的老案、陈案、积案,网络舆情接近10年,跨越行政、刑事、民事三类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广元市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当前公开真相,对定纷止争,息访息诉,化解矛盾,取得群众谅解,解决群众诉求显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党纪和国家法律,鼓励和支持党的基层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在诉讼中、诉讼前、诉讼后主动纠正错误,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对于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之处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补正和治愈。
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拒绝回复的根本原因是,如是如实公开回复等于更加实锤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和时任纪委书记王永造假欺骗四川省委巡视组、四川省纪委、广元市委,实锤他们串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枉法裁判等。当然,不公开回复,事实证据早已经固定,广元市纪委已经基本提取全部证据,破网打伞,打财断血需要从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和广元市纪委副书记王永、以及法院副院长何汇川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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