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冯安富12月27日批示市检察院检察长阅处我们的控告申诉。期待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191215006 信件状态 办理中
写 信 人 姚俊杜翠华 写信时间 2019-12-15 15:09:32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3308126166
收 信 人 冯安富
信件主题 请求冯书记并政法委再过问
信件内容 尊敬的冯书记并政法委:
我们给您的20191111014号信,您11月15批示苍溪县委寿于书记处理,截止今日我们没有收到苍溪县委、县政府任何回应。
我因此再给您的20191201007号信,您12月2日批示“请寿于同志阅处。” 苍溪县委承诺10天内回复,截止今日我们没有收到苍溪县委、县政府任何回应。
四川省网络问政交流平台12月2号按照省委规定将我们贴文诉求向苍溪县交办,要求公开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净化网络,没有任何部门回应舆情。
唯有国家损失、民企损失在继续扩大!
党纪和国家法律,鼓励和支持党的基层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在诉讼中、诉讼前、诉讼后主动纠正错误,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对于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之处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补正和治愈。
接近10年的老案、陈案、积案,网络舆情接近10年,跨越行政、刑事、民事三类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当前公开真相,对定纷止争,息访息诉,化解矛盾,取得群众谅解,解决群众诉求显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同年10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要求,“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长期造假欺骗上级和社会公众,与司法机关串黑导致违背事实和违背法律的枉法裁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党委、政府机关主动纠正错误,公开真相,是成本是最低纠错,司法机关也该主动纠正错误,尽快停止损失扩大。无论是否公开,客观事实都是实锤的,谎话说一万句不会变为事实,唯有履行法定职责,公开事实真相,方能定纷止争,息访息诉,化解矛盾。
因此,请求尊敬的冯书记并政法委继续督促苍溪县委、县政府与住建局履行拖延了九年多的法定职责,不能继续拒绝公开过去九年多一直拒绝公开的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和滨江首座汽车库现场检测数据与国家规范的差距、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评价结论,不能继续拒绝公开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先后作出的《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不能继续拒绝公开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滨江首座汽车库《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继续扩大国家损失和民企损失,不能继续漠视群众利益,不能继续相互推卸责任,甚至集体甩锅。
请求尊敬的冯书记并政法委督促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启动案件再审纠错,或者督促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调查。
谢谢领导操心!
回复内容 请齐鸿同志阅处,告诉我结果。
冯安富 2019-12-27 14:38:37
市检察院 将在收到信件后的10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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