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住建局12月31日中午在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回复以上内容,但署的日期是12月10日,有意混淆视听,还是工作疏忽,请该局解释。
按照回复顺序,发表我们以下意见:
第一个问题,关于拒绝履行法定职责问题,回复继续东拉西扯,胡搅蛮缠,还是继续拒绝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按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该局花国家的钱买信访,组织实施虚假诉讼,强奸事实与法律,至今拒绝公开阳光处理问题,受害人该如何配合?! 多方论证制定了《滨江首座信访问题处置方案》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公开过吗 ?举证看看?大白天说谎话,不脸红?拿在网上来看看?
第二个问题关于政务公开问题,对接近十年的老案、陈案、积案,政府机关的义务是向全体业主与社会阳光公开,不是对哪一个人公开,敢公开吗?如果敢,张贴在小区汽车库出入口怎么样?拿在网上来晒晒?该局的回复内容是否属于东拉西扯,胡搅蛮缠,绝大多数网友自有判断能力,我们没有必要赘述。
第三个问题是该局不脱钩的设计单位与私人企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计审图一体化非法16年造成的大量问题建筑和腐败资金,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处理的,不是国家秘密,也不是个人隐私,完全应当公开!注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了解了?造成的问题工程和腐败资金如何处理的?我们的帖文提到的两个问题建筑如何处理的?这些都更该公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政府机关、公民个人,市场主体的民企均不能造假造谣,不能侮辱诽谤他人,也不得栽赃诬陷,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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