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广安正元星辰业委会加装车辆管理系统事件
——逐条驳斥“广安正元假日广场商户诉求 ”
本人声明:本人系广安正元星辰小区普通业主,非业主委员会成员,与物业管理公司亦无任何关联。基于对事件的关切,以法律爱好者角度粗略剖析事件,驳斥有关商户混淆视听之说法。鉴于本人所知信息有限,并不掌握全部信息,故仅基于普通业主能够得知的信息,阐明立场,从法律层面指出有关说法的不妥,供读者参考,时间仓促,水平有限,如果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但不欢迎无理谩骂。
当然,一个居民小区的和谐才是最高价值,各方均应心平气和协商,相互理解和妥协,否则可能双输,从此不再安宁。
一、驳斥“第一 、在重大公共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因私利出现公众集聚事件,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是有责任的,假如因此造成疫情失控,后果由谁来承担?”
事发时,业主委员会安排几名工作人员安装控制车流的道闸,相关反对方首先聚集表示异议,支持方前往声援,有关部门前往调解。聚集非业委会所希望之事,110接警后,几分钟内迅速出警调停,到场后尽力劝解大家散去。本人认为聚集非一方之责,反对方有报警、信访、诉讼等多种合法救济途径,但采取了聚集阻拦的办法;支持方同样有多种合法途径,但采取了聚集争辩的办法;业委会利用疫情期间施工,时机似有不妥。
二、驳斥“第二、商业广场原状是依法经广安市规委会审批通过的已建成商业区,任何的更改设计建设都必须有市规委会的更改意见,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批准文书,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1.分散安装不足0.5米的道桩,使得车辆从指定入口和出口通行,而行人畅通无阻,与之前无任何差别,绝不构成改变建筑用途,更谈不上更改设计规划,因为商业铺面的性质仍然是商业,住宅仍然是住宅。
2.市规土局对正元星辰的规划图显示,且从交警部门的日常管理来看,此次事件涉及的道路全部非市政道路,不是交通法律意义上的道路,而是内部道路。试问有见过交警部门在本小区任何道路做出过行政处罚吗?
3.上述说法正好印证正元星辰是以房地产开发的方式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是以建筑用地一体进行规划,公共区域等共有物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不是市政道路。
三、驳斥“第三、 按照物权法,民法和物业个案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也无权因为大多数人的权利而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物权法原文:第七十六条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安装道桩等车辆管理系统应当不属于上述第五、六款之规定,就算属于,据本人目前所知,之前业委会统计意愿,小区业主三分之二是同意的,目前似乎又在重新再统一签名一次,如仍然有三分之二业主支持,应当视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故上述说法,不能成立。
四、驳斥“第四 、 正元五个住宅小区都是独立封闭,他们的利益是得到保障的,他们住户业主的权利仅限于他们的住宅小区,不能干予商铺业主的区域,侵犯商铺业主的利益,他们没有权利决定住宅小区以外商圈的事务,更不能因为现在各自住宅小区车停不到了,来封闭商业圈,侵犯商铺业主利益,让商铺无法营业变成车库及库房,让商铺业主受到损失。”
目前,住宅业主的主要意见在于目前小区内部车辆管理混乱,由于任何车辆都可以随意进出,导致乱停乱发时有发生,占据业主车位也时有发生,容易导致安全隐患,造成的噪音较大,无法保证居住安宁,故安装车辆管理系统控制进入小区车辆总量,并不限制外来车辆,外来车辆仍然可以无条件进入,只是需要从指定入口,无法直接从商铺最近的入口进了,这是我能想到对商铺的唯一影响了,个人认为对商铺业主的权益影响甚小。
至于停车费,现在不是也在人工收取吗?道闸系统安装以后,30分钟免费,甚至本人建议业委会可以考虑给予商铺一定数量停车票或免费额度,用于维护顾客关系,比现在岂不美哉?
至于商铺门口停车,大可以进行协商,哪些区域划线,哪些区域不划线,规范管理后,商铺难道不能从中获益?还是希望像现在一样,随便车进车出,随便停?
至于商铺业主区域,这种说法,在上一点已经阐述,没有法律依据,这是一个整体,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赘述。
五、驳斥“第五 、住宅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在疫情没有解除期间,商铺没有营业,商铺业主都不在,并且没有给商铺业主打电话通知商量,取得商铺业主的同意,就开始动工修建永久道闸。这种做法实在令人不能接受。”
据本人所知,业委会前期面向全体业主登记过意向,但是否登记商铺意见,我不得而知。我只能猜测业委会在疫情期间施工,是否有隔离围栏撤出后,能继续管控住车辆,有利于疫情防控。当然,不排除业委会避免冲突等想法,未充分沟通似有不妥。
六、驳斥“现全体商铺业主一致诉求,要求他们停止修建道闸,保持原来的商业区,不能变商业区为停车场,把原有商铺门市的性质变成车库和仓库的性质。”
据本人所知,冲突现场有拥有数个商铺的业主理解相关做法,表示支持安装道闸系统,因此全体商铺业主一致要求不成立。
至于变商铺为停车场的说法,似乎也不成立。如果说广场上停了车就是停车场,如今的现状不更是停车场?随便进出,随便停放,停多少车停哪个位置均没有规划,不是更加影响有关商铺生意吗?有人会说不是业委会在收费和管理吗?试问如今管住了吗?几个老头老太太收费都会吵架,何况指挥必须在指定位置停车。既然没有管住,不应该想办法管住吗?
综上所述,有以下几个初步认识:
一、安装道闸系统,该系统不是用筑墙等物理隔离的方式,阻止人员进出,仅是不足半米的铁桩,阻拦的是车辆。
二、安装道闸系统并没有将公共区域彻底变成步行街,仍然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改变的只是出入口,不便的只是出入路线。即使是步行街,类似北街、正街等,难道不是川流不息,生意兴隆吗?甚至个人认为,全部改成步行街更加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一个干净整洁、安全和谐的区域,会不会比一个车辆随意进出停放的地方好做生意一些呢?
三、各方缺乏沟通,解决矛盾方式粗暴,有“大闹大得利”的想法,然这是在居住区,是要一直相处下去的地方,未得利的一方始终会想方设法给另一方找不痛快,是不能以纯利益观处理该问题。本人猜想绝大多数住宅业主只想有个车辆管理有序的环境,并不想影响商铺生意,也绝对不想全封闭,让回家的路变得不便,也希望商铺更多更好,有更便利的生活配套,其实各方利益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冲突。
因此,本人呼吁:
一、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等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各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坚持程序正义,召开听证会,举行业主大会等,听取和统一各方意见。
二、即使绝大多数业主决定要安装道闸,也应当兼顾不支持的商铺业主权益,借鉴大城市有关做法,采取1.避免在商铺门口画设停车位,2.如在商铺门口画停车位,则可设置一个该商铺优先(非专有)车位(在有空余车位情况下,仅供该商铺顾客),3.每月适当给予一定数量商铺停车免费券等方式。
和谐处理此事缺的不是法律和道理,缺的是充分沟通、相互理解和邻里守望相助。
安装道闸阻拦的是车辆,不会阻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