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lijanchuqiaoqnd

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

 关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女教师无数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对所陈述10.27暴力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依法要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封存2009年10月27日下午五点至次日凌晨3点的所有监控录象——依法作证据保全!
至今,已经一个半月、依然熟视无睹!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依法坚决要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快查严处!还公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容侵犯的人身财产权利!还受害人的清白!

发表于 2009-12-13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和法官已是一国两制了——中国特色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9-12-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 :'(:'(  

      最高人民法院苏泽林副院长,曾为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曾在网上对百姓申诉(申请再审)表示过关注,此番回故地



调研,此事如他又见闻,不知他有无感慨,不知他有何感慨!


     成都中院的诸多司法腐败,以及一年多来的如上非法暴力,都是与其大门上“公正 廉洁 文明 高效”承诺的自我讽刺!


     一年多来,已很少看得见反映成都中院情况的群众呼声了,望四川新闻网,尤其麻辣社区,又尤其群众呼声栏目编辑同志继续放行!

      :@ :@ :@

发表于 2009-12-1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啥子世道?
土簇人 发表于 2009-12-13 13:44 [/quote]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发表于 2009-12-1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和法官已是一国两制了——中国特色嘛。
大铲车 发表于 2009-12-13 18:55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quote]啥子世道?
土簇人 发表于 2009-12-13 13:4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啥子世道?!?!?!?!

发表于 2009-12-1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了  看不完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贼心虚!凶狠残暴!

发表于 2009-12-1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杨佳!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用鲜血生命捍卫合法权益!
用鲜血生命捍卫自己的尊严!!

发表于 2009-12-1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杨佳!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用鲜血生命捍卫合法权益!
用鲜血生命捍卫自己的尊严!!

发表于 2009-12-1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强盗!

发表于 2009-12-1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强盗!——还凶残!

因为过去的强盗打砸抢在深山!还知羞耻、要蒙面!

发表于 2009-12-1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强盗!——还凶残!

因为过去的强盗打砸抢在深山!还知羞耻、要蒙面!

如今的拆迁强盗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肆意践踏宪法法律!暴力掠夺我们的家园!

发表于 2009-12-18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司法腐败——祸国殃民!

发表于 2009-12-18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祸国殃民!

祸国殃民!

祸国殃民!

祸国殃民!

发表于 2009-12-1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要求:严查严惩!

坚决要求:严查严惩!

坚决要求:严查严惩!

坚决要求:严查严惩!

发表于 2009-12-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烈火中永生 发表于 2009-12-11 09:10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0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主题“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被封闭、压制群众呼声?!请恢复!

为什么:我的主题为“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被封闭、压制群众呼声?!请恢复!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0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的主题为“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被封闭、压制群众呼声?!请恢复!

    我的主题为“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陈述的都是事实!
    而且,我的主题为“十问  人民法院院长”,陈述的2009年10月27日——老年节刚过第一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败类滥用职权、指挥一群穿制服和不明身份的人竟然冲出成都市中院的后门、再冲过成都市中院后门外的大街、径自冲进大街旁的复印店,同时,还凶狠喊叫“抓住她!关起来!”……众目睽睽之下、连续两次对——案发时正在大街上合法复印店内复印资料,既没丝毫过错更没丝毫违法、终身教书育人、年过半百女教师故意实施凶残暴力侵害:暴力殴打、暴力拘禁、暴力关押、暴力抢劫破坏私有财产……不仅都是事实,还是在受害人受到法院败类滥用职权故意实施的暴力侵害后,已经无数次依法据实向该法院反映,要求向法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陈述10.27暴力的事实真相并要求法院对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及时医治!……但是,法院竟然一个多月熟视无睹!
受害人及亲友才被迫在12月4日——中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选择四川省委政府直接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发出在她毫不知晓的瞬间人身财产权利受到故意实施凶残暴力侵害受害人的呼声!希望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重视这闻所未闻的暴力侵害事实并依法定程序向领导汇报、依法移交!
   胡主席在前不久北京举行的世界新闻峰会指出:新闻单位应及时履行依法监督的法定职责!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没有权利任意“对不起,本主题已关闭,不再接受新回复,请返回。”即使受到被举报部门的非法干预,也应当:①依法驳斥非法干预的被举报部门——受害人及亲友都能够光明正大的在群众呼声栏目呼吁、陈述10.27暴力的事实真相并要求法院对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及时医治;那么,被举报部门为什么迟迟不敢光明正大的回应?!②依法履职尽责!重视这闻所未闻的暴力侵害事实并依法定程序向领导汇报、依法移交!③为伸张正义维护社会稳定鼓与呼!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衷心感谢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期待着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
  ①依法驳斥非法干预的被举报部门——受害人及亲友都能够光明正大的在群众呼声栏目呼吁、陈述10.27暴力的事实真相并要求法院对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及时医治;那么,被举报部门为什么迟迟不敢光明正大的回应?!被举报部门为什么迟迟不敢光明正大的参与网友们的共同辩论?!而只会继续滥用职权、偷偷摸摸非法干预新闻单位及时履行依法监督的法定职责!
  ②依法履职尽责!重视这闻所未闻的暴力侵害事实并依法定程序向领导汇报、依法移交!
  ③敢于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权威、为伸张正义、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鼓与呼!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