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建(以下简称郭),现市监委委员。其在市检察院工作期间,亦官亦商,大肆敛财,积累财富,并利用前市委书记--“候晓春”是郭的老师关系直跃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
从此,财源滚滚。郭有用不完的钱,找到我,要投资高利放贷,但当时我不需要资金,顺便说了一声《某某车行》蔡某某需要资金周转,于是,隔了几天,我带郭到《某某车行》办公室喝茶,介绍郭与蔡某某认识,向蔡介绍了郭现任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蔡某某当场就与郭达成了口头借款协议,并同意按月息25%支付利息,但郭为了稳妥,坚持要求将借款打入我的帐户,再由我转给蔡某某,我考虑到郭的身份又是多年朋友,不情愿地同意了为郭顶名。
2013年7月起,郭先后分三次借名放贷以屈超碧、吕渝川将借款转入我的帐户500万元,我又将500万元转给蔡某某。蔡某某按月付息给我,我又再转给郭,蔡某某前后共付息2225万元(我是他俩之间的中介人而以,为郭在前面挡枪,更无任何利益)。
2014年5月,郭感觉这笔投资放贷有风险,要求我与不认识的屈超碧(后知是郭的岳母)、吕渝川(后知是郭的老俵)签定了郭预先拟好的借款合同。2015年3月起,蔡某某停止付息,我也无法代蔡付息,郭就要求我签订抵押协议,我提出用蔡的车行抵押,郭不同意,一直到2016年5月,郭最终强迫我用广安市红色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担保承诺书》,郭向我承诺走一下形势不会做什么?我当时想郭赚钱我只是帮郭顶名而以,郭敢对我不利我就讲实话。但我并不是这个汽车公司股东,也不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不是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只不过当时由于公司有一笔业务是我在联系,需用公司印章签包车合同,郭就强迫我在巜借款担保承诺书》上盖了印章。当时我告诉郭杨某某是公司股东,郭叫我说杨某某没进来时签的,更无董事会决议。
接下来,郭运用反贪局局长、监委会委员身份,通过一系的官商“密切配合”,终于2019年将红色旅游汽车公司30台旅游客车新买价值1800多万元的车抵蔡某某的借款,全部执行到郭新成立的广安市圣亚运输有限公司,使红色旅游汽公司名存实亡。郭在短短几年时间,投资放贷500万获得2225万元现金和一个旅游汽车公司。这就是郭亦官亦商的“硕果”!目前我己向检察院申请立案抗诉,具体经过检察院和法院找“蔡某某”核实情况便知。 https://img.mala.cn/forum/202006/15/192148na3xcg73zeeye3g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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