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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海51

[群众呼声] 请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确对待民众呼声,不要罔顾事实,不要应付、糊弄和误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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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自规局在他们所谓的“调查核实”的回复中,不是说:“经查,广安市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平故里西溪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该项目规划用地1150亩。2018年3月底进场施工,2018年11月完成870亩土地建设内容,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80%,含乔木4243棵、树球386棵、灌木47950平方米、草坪2478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工程等,该项目为湿地修复,项目修建广场占用集体土地1.5亩(以实测为准)涉嫌违法用地,其余用地为非永久性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要求。”

再请你们看下现实的这个“湿地公园”或者叫做“湿地景区”的现状。请问:你们所谓的调查核实的“乔木4243棵、树球386棵、灌木47950平方米、草坪247800平方米”在哪里?同样,你们所谓的“该项目为湿地修复”,修复的结果就是荒废弃置,杂草丛生,长蛇乱串,夏天还要大水漫路吗??这也是你们所搞的“湿地景区”??

真不知道,你们所谓的“旅游”“景区”是怎么定义的?!


 楼主| 发表于 2020-7-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半个月过去了,怎么不见“广安区自规局”的人出来继续“调查核实”了呢?龟缩了??怎么不出来继续糊弄了???

老实告诉你们,我手里还有大量的有关协兴园区(协兴镇政府、浓溪镇政府和原牌坊村办事处)这些年来违法违规征地,侵占和黑分农民的征地赔偿的实证。到时,我会逐一将这些东西在网上公布,让大家看清楚,你们这一群人是如何侵占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的。到时,我也很想看看你们“广安区自规局”和“广安市国土局”的人要如果来继续“调查核实”?!是要在事实证据面前继续睁起眼睛说瞎话呢?还是要继续进行所谓的“调查核实”走下过场,继续糊弄、误导村民,继续包庇你们的同部门?还是为了保住你们自己的饭碗,要求下面的人落实好相关村民的征地赔偿,依法办事??


 楼主| 发表于 2020-7-2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安区自规局”的人出来继续“调查核实”;出来继续糊弄、误导村民;继续睁起眼睛说瞎话;继续包庇你们的同部门!!

这样的事,让人愤慨;同时,也让人感到好笑;但看到那么多的村民利益被侵占,我更想哭!!!


 楼主| 发表于 2020-7-2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安区自规局”的人出来继续“调查核实”;出来继续糊弄、误导村民;继续睁起眼睛说瞎话;继续包庇你们的同部门!!




发表于 2020-7-3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勇: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空白合同”,强租强推土地,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空白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西溪湿地项目土地流转情况,请咨询协兴镇人民政府。
(二)关于强租、强推土地”的问题
您系牌坊村3组村民。牌坊村3组在签订租地合同前,先后4次召开村民代表及村民大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决定出租本组集体土地134.7亩。您父亲(陈昌全)系户主,同意出租其承包土地,但因您本人不同意,协力公司未对您户承包土地实施调形。至今,您户的承包土地仍保持原状。
(三)关于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西溪湿地项目属于租地,未进行土地征收,不存在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问题。
二、关于“在租地范围内扶贫拆迁房屋”的问题
协兴园区内扶贫工作是园区农安局牵头负责,请咨询园区农安局。
三、关于“以租代征搞湿地公园”的问题
西溪湿地修复工程项目修建广场约占用集体土地1.5亩涉嫌违法用地,正按程序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其余用地为非永久性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要求。剩余280亩因与小平故里5A级景区区域调整及小平干部学院扩建范围有重合,暂未实施。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四、关于故技重施,违规拆迁并强推农民房屋”的问题
小平干部学院(广安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77.81亩。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481亩,其中,2001年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区至邓小平故居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1]39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6.16亩;2004年12月24日《四川省政府关于邓小平纪念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4]226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56.43亩;2007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农业科技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2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96.33亩;气象站有国有土地12.08亩。集体土地196.81亩(涉及协兴镇原牌坊社区、牌坊新村社区、五一村)。拟征收196.81亩集体土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协兴园区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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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勇: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空白合同”,强租强推土地,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空白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西溪湿地项目土地流转情况,请咨询协兴镇人民政府。
(二)关于强租、强推土地”的问题
您系牌坊村3组村民。牌坊村3组在签订租地合同前,先后4次召开村民代表及村民大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决定出租本组集体土地134.7亩。您父亲(陈昌全)系户主,同意出租其承包土地,但因您本人不同意,协力公司未对您户承包土地实施调形。至今,您户的承包土地仍保持原状。
(三)关于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西溪湿地项目属于租地,未进行土地征收,不存在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问题。
二、关于“在租地范围内扶贫拆迁房屋”的问题
协兴园区内扶贫工作是园区农安局牵头负责,请咨询园区农安局。
三、关于“以租代征搞湿地公园”的问题
西溪湿地修复工程项目修建广场约占用集体土地1.5亩涉嫌违法用地,正按程序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其余用地为非永久性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要求。剩余280亩因与小平故里5A级景区区域调整及小平干部学院扩建范围有重合,暂未实施。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四、关于故技重施,违规拆迁并强推农民房屋”的问题
小平干部学院(广安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77.81亩。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481亩,其中,2001年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区至邓小平故居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1]39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6.16亩;2004年12月24日《四川省政府关于邓小平纪念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4]226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56.43亩;2007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农业科技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2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96.33亩;气象站有国有土地12.08亩。集体土地196.81亩(涉及协兴镇原牌坊社区、牌坊新村社区、五一村)。拟征收196.81亩集体土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协兴园区分局
                                                                 2020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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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勇: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空白合同”,强租强推土地,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一)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空白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西溪湿地项目土地流转情况,请咨询协兴镇人民政府。

  (二)关于“强租、强推土地”的问题

  您系牌坊村3组村民。牌坊村3组在签订租地合同前,先后4次召开村民代表及村民大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决定出租本组集体土地134.7亩。您父亲(陈昌全)系户主,同意出租其承包土地,但因您本人不同意,协力公司未对您户承包土地实施调形。至今,您户的承包土地仍保持原状。

  (三)关于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

  西溪湿地项目属于租地,未进行土地征收,不存在套取农民的征地赔偿款问题。

  二、关于“在租地范围内扶贫拆迁房屋”的问题

  协兴园区内扶贫工作是园区农安局牵头负责,请咨询园区农安局。

  三、关于“以租代征搞湿地公园”的问题

  西溪湿地修复工程项目修建广场约占用集体土地1.5亩涉嫌违法用地,正按程序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其余用地为非永久性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要求。剩余280亩因与小平故里5A级景区区域调整及小平干部学院扩建范围有重合,暂未实施。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四、关于“故技重施,违规拆迁并强推农民房屋”的问题

  小平干部学院(广安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77.81亩。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481亩,其中,2001年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区至邓小平故居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1]39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6.16亩;2004年12月24日《四川省政府关于邓小平纪念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4]226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56.43亩;2007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农业科技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2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96.33亩;气象站有国有土地12.08亩。集体土地196.81亩(涉及协兴镇原牌坊社区、牌坊新村社区、五一村)。拟征收的196.81亩集体土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协兴园区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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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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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兴国土局 发表于 2020-7-31 11:29
  陈勇: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 ...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后的结果。还不是一样的应付了事,继续糊弄,继续拖?!对于你们在调查核实了将近一个月之后,给出这样的回复,我作为贴主都没有什么心思理你们了。因为,你们自己做的事,你们是不会调查出什么问题出来的,所以下一次,我就不让你们来调查核实了,而是改由其他第三方机构来调查核实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8-1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兴国土局 发表于 2020-7-31 11:29
  陈勇: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在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 ...

对于这个湿地公园与“内环线”租地、征地和土地确权的事,你们是与协兴园区农安局和协兴镇政府早就串通好了的,并且用来应付村民的方式方法都是一致的。基本上就三招:首先是糊弄;如果糊弄不了,作为直接相关者,就直接推责;然后,就是找个理由“拖”或者“躲”。但你们不管是用的哪一招,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不就是要一直拖到你们将这个湿地公园与“内环线”的租地去背着征了吗?从而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侵占村民相应的征地收益)。

你们的想法看上去是很“美”的,但如果真让你们给得逞了,那相应的村民就惨了。所以,无论是我,还是相关的村民,都不会让你们如愿的!!!


发表于 2020-8-2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要说明目的,是租还是想要再谈合同。都不能说清楚土地用途,良田租来搞公园?租几年?几年后人民还要不要搬回来?这些都没给老百姓说清楚,剩下的不都是扯蛋吗?想弄地搞钱又不想出本钱,就租,就是最好的解释,只听说过租地搞种植的,没听说过租地修湿地。小平故居都是负收入60。好好的地不种,这湿地负收入60都没人来?租几年只是想亏点钱吗?难不成父母官都被扯到蛋了?这租地的说法也有人批

发表于 2020-12-1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2-19 18: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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